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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王怀和苏响(1 / 2)

d,老子这一生最大的败笔就是苏响。

从大学到工作,就没一件顺心的事。

我都不知道那妮子到底看上我什么?看上我一无是处?还是看上我贱兮兮没个正形?从大学到工作,她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出现在我周围。

我一开始以为这是朋友。

“可是,哪里有朋友会在你发烧的时候衣不解带的照顾你?哪个朋友又会在你被欺负的时候为你出头,最后丢了自己的工作?”

“她说是自己看不惯而已。”

只是看着沈哥那看傻子的表情,我还是不可置疑的动摇了。

哪个朋友会在我生病的时候衣不解带的照顾我呢,哪个朋友又会为我毫不犹豫的出头呢,哪个朋友又会在野营遇到危险时不顾自己安危的保护我呢。

我真傻,也是真的蠢。

只是我又有什么地方值得喜欢的呢?

我外表不如沈哥帅气,性格不如大哥温柔,就连学习都不如邱云那个耗子。我什么都不是,也就只有我初恋那个家伙能看上我了。

可就算是我初恋,那也不过是利用我罢了。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所以她试图和我谈恋爱来刺激她喜欢的人,期待他能回心转意。

她其实也是个傻子,那个男人不喜欢她了就是不喜欢了啊,就算和我在一起能刺激到那个男人,其中很大一部分也可能是占有欲作祟,哪里会是她苦苦所求的喜欢呢。

我看见初恋的眼神从期待,仇恨,嫉妒到失望,难过,无能为力。只是我却帮不上什么忙。

老子是不会和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所以我喜欢那个女孩,毋庸置疑。

为什么呢?可能因为她温柔,就像空中的明月,可望不可即。

好吧,真实情况是老子犯贱,就喜欢这种别人不喜欢我而我喜欢别人的感觉。这会让我没有啥负担,我不会觉得因为别人喜欢我而有亏欠别人的想法。

所以为什么不喜欢苏响呢,大概是因为她暴力,比我还大大咧咧,还比我勇敢。苏响是空中的太阳,靠的太近会被灼伤,最终化为一捧灰烬。

原谅我不够勇敢,没有勇气去拥抱空中炽热的太阳。

——苏响

喜欢王怀是一件很累且傻逼的事情,老娘就没见过这么能作的男人。

自己初恋啥样子他不知道嘛?结果还留着人家给的项链,人家给织的围巾,当我和他说他初恋的不好时,他还会反驳我。好吧,我嫉妒,其次,我超级羡慕。

老娘就是嫉妒她得到了我不曾拥有的珍视,我当然知道她很好啊,但是,我喜欢你啊,王怀,所以老娘会嫉妒。

可是,还是舍不得离开啊。

一起去野营看到蛇会第一时间挡在我面前,我被蛇咬了,做了急救然后背着我磕磕绊绊的下山。

万幸,蛇没毒,万幸,老娘没被他那种电视剧里学来的嘴巴吸毒给气死,要是两人因为这种事情死翘翘,我都不敢想,媒体会不会拿我们当反面例子——惊,一女子被毒蛇咬伤,男子救人反殒命。谢谢上天,没让我真的成为医生科普的反面教材。

不过,王怀是真的二愣子啊。傻逼上司暗地里逼逼赖赖,我和他硬刚,反正也没啥,毕竟我已经习惯了。只是那家伙为了我,冒着被开除的风险替我说话,不是我说,这人的情商真的全给智商了,可能这就是他至今没成为智障的原因吧。

结果显而易见,最后的最后,两个人流落街头,像两只落水狗。

那家伙还笑的大大咧咧说大不了回他家,他爸妈有钱。

嗯,有时候就挺想给这二傻子一拳的,他爸妈有钱我爸妈也不差啊,怎么就回他家了,再者,我以什么身份和他一起回去呢。脑袋缺根筋的二傻子。

唉,傻子是不能指望他聪明的。

还记得有次大雨,那家伙发着烧给我送伞,结果是接到我了,只是他人差不多也烧糊涂了。如果不是我发现及时,当机立断去了医院,那人可能就真的烧成傻子了。

事后,那家伙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发烧了,还以为自己是没睡醒,有些晕乎乎的,也没在意。我真的又好气又无奈。

黎清和林月娥结婚了,沈浚和青溪也结婚了,身边的人逐渐都走向了婚姻的殿堂,只有我和他,依旧原地踏步。

说不羡慕是假的,只是,我想结婚的那人不知道我的心意。

或许到了一定的年纪总是会希望自己有一个避风的场所吧,我以前觉得喜欢王怀没什么不好的,这二傻子拿我当朋友,拿我当兄弟,可以为我两肋插刀,够义气的很,我以为这就够了。

可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有一天,我发现我不再年轻了,看着手机相册里那个明媚的女生,我忽然觉得现在的我格外沧桑。是啊,我都快奔三了,或许,也确实该如爸妈所言,成家立业了。

只是,那家伙最近躲着我,忽然有些羡慕那些小年轻能够将自己的爱宣之于口,越活越老,勇气也越来越少,我这把年纪了,不敢将自己的喜欢说出口,怕说出口朋友都没得做,就做朋友也挺好的。

是吧,我一遍遍告诉自己就做朋友也挺好的,只是眼泪却没忍住打湿了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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