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姐听完,沉默了好久,手里干活的动作没停,不断的冲洗着猪下水。
过了一会儿,才重重的叹了口气,“小陈,我想雇她。”
这村里吧,劳动力都比较多,地方好,位置也不错,粮食的产量一向没有很低。
不说家家户户都过得很好,但是很多人家过的都没有城里人拮据,算是很不错的了。
像小芳这样的人家,终究是少数。
一来是怕雇不到人。
二来呢,她觉得吧,能帮一把是一把。
至于陈可秀说的,怕有红眼病的人搞破坏,她觉得不至于。
虽说在村里,大家没事就喜欢说点闲言碎语,不过大多数人的心地都是善良的。
就算是看不上她做生意,也不至于就偷偷的做点什么腌臜事,损人不利己也没什么好的。
况且,她自信来了村里之后,刻意和人交好,也算是八面逢迎,人际关系打的还不错。
要不是因为这样,怎么可能私底下不用粮票,能买到那么多粮食呢?
她觉得陈可秀太杞人忧天了。
陈可秀也没劝,“那行,你决定了就好。我说要是有了结果会通知她,你去还是我去啊?”
当然,林姐才是老板,她去是最合适的。
只不过林姐刚从镇上回来,也是
累得慌,林姐要是不愿意动,她也能跑一趟。
林姐想了想,“那就我去吧。”
“行,你去吧。”陈可秀也不墨迹,“你把午饭吃了再去吧。”
现在基本上都是她没事了做个午饭,因为林姐回来的时候都已经一两点了。
不过晚饭都是林姐做的。
林姐经常说,吃陈可秀做的饭,再幸福的生活也觉得苦。
她实在是不理解,一个孩子都已经有三次了的人,是怎么能够把饭做得那么难吃而不自知的。
好好的饭,被她做得没滋没味的,还不如别做了。
其实陈可秀也赞同她说的话,她就不是做饭的材料,憋着劲的想赚钱,不就是想着有一天想上哪里吃,就上哪里吃吗?
做人嘛,不能要一头没一头。
她也没帮忙收拾,最近华兰催稿厉害,要不是没有电话,怕是电话都能被她打烂。
信却是从来没断过的。
也就是地址没填到村里,依旧是放到镇上自己去拿,要不然村里人都得知道她天天收信。
来往甚密,热热切切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关系有多好。
其实一切不过都是利益使然罢了。
不过,和她合作,确实还是挺愉快的。
华兰聪明,虽说骨子里有傲气,但现在两人是
密不可分的合作关系,她就不会露出一星半点看不上的嘴脸。
以一种合作者的关系,所以相处起来还不错。
她忙着工作,现在院子里没有人,就把安安和如意放在院子玩,把桌椅搬到檐下,方便一边看着孩子,一边工作。
刚开始是挺不习惯的,因为需要沉浸式的写稿子。
如果被打断了,就很难续得上。
后来慢慢的也习惯了。
甚至在两人叫妈妈,或者是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能应答一声,或者帮他们拿了东西,回来还能接得上,都练出来了。
刚开始别提多烦躁了,刚进入状态,如意就开始妈妈、妈妈的喊。
或者又在别处惹祸了。
陈可秀为此还和她发过脾气,也就一次,事后反思了好久,觉得很没有必要。
小孩子嘛,什么都不懂。
闯点小祸,也是认识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怪她她也不懂。
她也得慢慢的学着怎么当一个妈妈,磕磕绊绊的摸索,现在也总算能平衡了点。
秋末下午的阳光,依旧有点毒辣,不过有微风,倒是没有那么热,小孩子不怕晒,姐弟俩在院里跑来跑去。
不过基本上只有如意在跑。
安安依旧保持他的一贯作风,能坐着就不站着。
如意总是招惹他。
陈可秀时不时看一眼,就只是笑。
两个孩子也挺好的,至少有玩伴,不会那么孤独。
当初要不是双胞胎,她大概也不会愿意再生的,也算是有福气吧,不用受两次苦。
林姐回来得很快,喜笑颜开的,应该是已经谈拢了。
她也不隐瞒,絮絮叨叨的说着,“她家里确实很穷,就连茅草屋都没几个屋子。”
主要还是没有床,毕竟被子也没那么便宜。
所以谌家就两个屋,大人住一个屋,小孩儿住一个屋。
知道小芳要过来干活,谌家人都很热络,倒是没有像村里人那样,唾弃和鄙夷,反而热切得很。
也已经说好了,小芳每天干活的时间,是下午1点,到晚上的9点。
至于早上,她可以去地里和家里人一起干活。
也没陈可秀想的那样忙不过来,谌小妹五六岁,都能帮家里干点活了。
其他的两个孩子,也是半大不小的,能帮家里干的活也不少,应该没问题。
陈可秀点点头,笑着说道,“没事,你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