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朝死了,死在了自家的水缸里。
冯朝的妻子拖着一双儿女前去衙门报官,说丈夫是被鬼给杀死的。仵作现场验尸,得出的结论却是:溺毙。
冯朝妻子不依,又哭又闹,硬是拦着捕快和仵作不让走。她红着一双眼睛,非说冯朝是被鬼给掐死的。那只鬼,她见过,是个穿着藏蓝色衣裳的老妇人。
捕快当冯朝的妻子发疯,用武力将她拖到了一旁,却又被她生生抱住了双脚。她指着躺在地上的冯朝对捕快们喊,说冯朝在被掐住脖子前说了一句话。他说,那个鬼,是他从乱葬里带回来的。
乱葬岗,捕快们并不陌生。监牢里那些没有亲人的犯人死后大多都会被他们给拉到乱葬岗。心情好的时候,他们会挖个坑,将人给埋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干脆往里面一丢。反正天长日久的,都会变成骨头。
捕快们甩开了冯朝妻子,其中一名捕快在经过冯朝身边时,被冯朝给抓住了脚踝。那名捕快惊慌之下,竟抬脚踹了冯朝。冯朝翻身,露出了后背。
他后背的衣裳是破的,透过那些破烂的布片,捕快们看到了一些字。
那些字,也被围观看热闹的乡邻们给认了出来,那上面写的是:“马王氏淑英之墓。”
“马王氏淑英之墓。”刑如意将孤坟前散落的碑石拼在一处,得出了上面这些字。“马是夫姓,而你爹爹姓于,至于这王淑英,应该也不是你娘的名字吧。”
“不是!”于安摇摇头:“这个王淑英,我好像在哪里听过。”
“听过?”
“对了,是她!”于安指着那口棺材:“我想起来,一定是她。”
“她是谁?”
“丽人坊上一任的嬷嬷。”于安看着那具被破开的棺木,陷入了回忆当中:“在我们姐妹进入丽人坊的当天,我们就听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马王氏淑英的故事。”
“故事很长吗?”
“嗯!”于安轻轻点头。
王淑英本是王家的嫡小姐。这王家,是书香门第,比起一般人家,王家的女儿更是秀外慧中,端庄知礼。
王家与马家是比邻,王淑英自幼就认识了住在隔壁的马伯年。两家长辈见孩子们自幼玩的好,哥哥长,妹妹短的,就商量着给两个孩子定了亲。两家约定,待王淑英年满十六周岁,马家就风风光光的将其娶进门。
可就在王淑英十五岁那年,马伯年的姨妈带着他的表妹冯素素来马家做客。冯素素性子活泼,与自幼知书识礼的王淑英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她总是用崇拜的眼神看着马伯年,用喜悦的声音叫着他伯年哥哥,更是不顾他人眼光,说喜欢他,非得拽着他的衣袖走。
起初,马伯年是抗拒的,可相处下来,他竟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表妹,更喜欢上了与表妹相处时那种轻松愉快的感觉。
冯素素在马家住了小半个月。这小半个月里,马伯年每天都被这个表妹缠着,再也没有精力和心思去与王淑英写诗画画。冯素素走了,马伯年却也觉得自己的心被这个既活泼又黏人的表妹给带走了。
再后来,马伯年恳请爹娘去向王家退亲,说他心里真正想要娶的就只有自己的表妹冯素素。当时,王家只是普通的书香人家,而冯素素的爹却是个做官的。不管是从儿子的情感考虑,还是前途考虑,马家也觉得冯素素更适合马伯年。
马家上门退亲,自是被王家给骂了出来。
读书人,性子执拗,也容易想不开。因为被退亲的事情,王淑英的爹爹被气病了,没过多久,人就去了。再后来,王淑英的娘也病了,没熬几天,人也跟着去了。短短几个月,王淑英的爹娘都走了,家中也因为给爹娘看病,耗尽了所有的积蓄。作为一墙之隔的邻居,曾有过婚约承诺的马家却在大张旗鼓的给马伯年和冯素素办喜事。
王淑英一怒之下,跑到马家,用头上的发簪刺伤了马伯年。
因为故意伤害,王淑英被抓了起来,在牢里住了整整三年。
三年后,等她再回到王家的时候,王家已经破败不堪。马家则因为马伯年中了状元,做了官,举家搬到了更为阔气的宅子里。王淑英曾偷偷去看过,但见到的却是一个她看起来完全陌生的马伯年。
王淑英没有去见那个身着官府,有了官威,也有了胡须的马伯年,而是回到家中,变卖了所有的东西,建起了现在的这座丽人坊。
“那后来呢?王淑英与这个马伯年还有没有见过面?”
“见过的。”于安静静地看着那个墓坑:“就在丽人坊声名鹊起的那一年,马伯年的儿子不见了。马家找了他很久,都没有找到。又过了一年,马伯年的小儿子也无辜失踪了,只是这一次有人看见,马伯年的小儿子是被一个身着红衣的女子给带进了丽人坊。”
“找到了吗?”
“找到了,就在丽人坊后院的那个水塘里。哦,现在的丽人坊已经没了水塘。”
“淹死的?”
“不知道。”于安轻轻摇头:“讲这个故事给我们听的人没有说。她只是告诉我们,那孩子死的样子很邪乎。他下半身被埋在淤泥里,上半身趴在泥土上,双手紧抓着淤泥,四周全是抓出来的痕迹。那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