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没事,今天主要是昨晚下雨了,想着起红薯方便,就起早了点,村里人一起帮忙起的,也没多费事。”
“想着既然早了,就早点给你们将菜送过来,刚好带点红薯来你们尝尝,这可是新品种的红薯,以前我们这里可不种这个。”
葛大明脸泛红光,一脸神采奕奕的样子,完全没有早起精神不济的表现,反而因为心情愉悦,显得更加精神。
没办法,试种新品种成功,不只保住了自己的面子,让老张头他们的念想落空,也证明了他们西南这里也是适合种黄玫瑰的,那些亮眼的亩产绝对能够说明问题。
这才是最大的意义。
“大爷您说,您带了新鲜的红薯过来?”
常季要不是自信自己的耳朵没问题,都会以为听错了。
他是早起想要去买红薯,现在红薯就送到自己面前了,心想事成新技能?
那明天是不是想着要中个大奖,就能中大奖了?
身为种花家的人,谁还没有梦想过自己能中大奖,然后就是一通买买买。
比如小时候最想吃的火鸡腿,中了奖以后,就是买两个,吃一个丢一个,主打的就是有钱任性!
一想到这些,饶是淡定冷静的常季也有些不可免俗,小小期待了下。
不过再多的念想也被葛大明递到眼前的红薯吸引了目光。
“这就是新研究出来的品种叫黄玫瑰的,我尝过了味道相当不错,水分足,还甜,生吃,煮着吃都很好吃,送点来给你们尝尝鲜。”
“你看上面还带着土呢,才起出来的,绝对新鲜。”
葛大明很欣赏常季对于食材的高要求,毕竟他对于自己种的东西同样有高要求,还有自己的一套种植方式,别的人谁说都不好使。
当然也正是因为他的坚持,所以才能成为他们村里种地最厉害,最权威的庄稼把式,要是有什么地里的活出现问题,找他是准没错的。
这也是老张头那几个看不惯葛大明的原因,大家都差不多的年纪,凭什么你就能这么受人尊重,说话还好使,心态不平衡也是人之常情。
“确实非常新鲜,大爷介意我掰开看看吗?”
常季用手摸了摸,隔着一些湿泥都能感觉到红薯光滑的表面,心里觉得这红薯至少看起来还挺符合他对于灯影苕片的要求的,只不过具体的还得掰开看看。
做苕片,水分甜度都得适量才行,多了少了都会达不到他的要求,做不出想要的灯影苕片。
“这都是送给你们尝鲜的,你想怎么处理都行,老头子没有意见。”
葛大明毫不在意地摆摆手,他自己挖的时候都忍不住吃了一整个呢。
就之前出发的时候,他都争分夺秒地煮了两根红薯当早饭吃了。
别说绝对香甜可口,比起之前的那些红薯来说,真的软糯香甜,没有一丝筋的感觉,不像是以前种过的品种。
肉多的地方还好,肉少的地方,比如说靠近蒂的地方就会有不少筋。
品种好点的可以吃得下去,就是味道不怎么好,品种差点的,筋又粗又多,压根不能下咽,基本上都只能丢弃。
可黄玫瑰却没有这样的烦恼,皮薄肉厚,每一寸的果肉都很细腻,味道还好,产量也高,绝对是农民兄弟心里的梦中情种。
“咔嚓”
常季逮着细长一点的一端,擦了擦泥土,直接掰了下来。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 。请牢记。 不过这个红薯虽然是纺锤形的,可十分均匀,哪怕以常季经常颠勺的臂力,也只能掰下来一小块。
当然这一小块也够了,里面是纯正的橙黄色果肉,黄灿灿的看着就十分舒服,慢慢的随着与空气的接触时间变长,析出一点点乳白色的液滴,散发着清甜的味道,甜度绝对不错。
常季眼睛一亮,没有想到他都还没有开始找,这最合适的就送到了面前,果然你大爷还是你大爷!
一个出马顶好几个!
本来就常季了解的目前的红薯品种,是都不太符合他的想法的,他最倾向于去陶老的基地看看。
想着那里应该有不少的新品种,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最适合的红薯。
常季查过资料,知道以前川省这边做这道菜的时候,最初的时候用的是桂花红,觉得它水分足,甜度高,做出来的时候压根不用额外加糖。
只用搭配其他的调料就会非常好吃了,后来有的厨师又会选择用新培育出来的川薯221。
这个品种,薯肉浅橘红色,非常适合拿来炸制,做好以后,金红漂亮,品相一流。
而且它的大果十分符合苕片对于大小的要求,用来做这道菜也算是相得映彰。
但常季考究古籍以及王丰年笔记里提到的一些特点,他觉得这两个品种都不是最完美呈现这道菜的食材品种。
不能完全表达他对于灯影苕片这道菜的理解,所以常季才会六点就出门,打算去寻觅一圈。
这样哪怕没有在菜场这些地方找到合适的,也可以有足够的时间让基地那边将现有的红薯品种送一些过来。
也就是这时节刚好是起红薯的时候,这件事情不算麻烦,常季才打算开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