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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绝境佣兵团(1 / 2)

饭店有个后门,从那里出去是条无人的巷子。

四人走在前面,李彪押着花朝朝走在后头。

不远处的吴伯见状,着急就要下车去救花朝朝。

脚刚沾地,就看到花朝朝忽然回过头对着他笑了。

那笑仿佛在说:我没事,安心啦吴伯。

吴伯动作顿住,过了一会儿坐回驾驶位,同时心里默念:没事的,小姐这么做自然有她的道理,我应该相信小姐。

……

在门关上的那一瞬间。

李彪前一秒走得好好的,下一秒就感觉到自己膝盖处被人踢了一脚,狼狈跪下。

膝盖骨砸到地面发出的声响吸引了前面四人的注意。

众人回过身一看,瞪目大惊:“大哥!”

“如果我猜得没错,你们是绝境的逃兵吧?”花朝朝背着手,绕着单膝跪地的李彪走了一圈,随后抬起右手轻轻放在他的左肩上。

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李彪却是怎么使劲都站不起来。

花朝朝视线流转在几人之间,道:“你们说要是我把你们交给绝境的首领,你们的下场会怎么样?”

听到“首领”一词,几个人的面色立马白了一瞬,除了李彪。

李彪脸色涨红,他正试图挣脱花朝朝对他的压制,可惜没用,任凭他调动全身气力,都撼动不了落在他肩上的那只手。

多试无果后,李彪彻底慌了。

她到底是什么人?!

“你知道绝境,你不是饭店老板的女儿,你是什么人?”李彪作为五人之中的大哥不是没有道理的,短暂慌乱之后他冷静下来,仰起头问花朝朝。

李彪声音一出,另外四人才从恐惧的情绪中脱离出来,朝花朝朝举起枪喝道:“你快放开我们大哥!”

“做事得有个先来后到啊,我的问题你们还没回答我呢?”

花朝朝丝毫没被四把枪对着她的架势吓唬到,依旧不紧不慢地开口。

她微弯着腰俯身靠近李彪,“别白费力气挣扎了,能从我手下挣脱的人还没出生呢。”

女孩身上清甜的香气飘入李彪鼻中,但此刻的他却生不出丝毫的色欲之心,只觉得眼前之人十分的可怕。

他们错了。

而且是大错特错。

他们怎么就认为在这低等地区没有修武者?

事实上,不仅有,而且实力还远在他们之上!

面对比自身强大的人,要想活命,只能顺从对方。

李彪命令他的小弟们放下枪,“都把枪都收回去!”他很清楚,以花朝朝的实力,刀枪对她来说就是一件玩具,根本伤不到她。

紧接着回答:“您没猜错,我们的确是绝境的逃兵。”

‘绝境’是简称,全称叫作‘绝境佣兵团’,它是一支活跃在危险区域的佣兵团,其总部设在玄洲。

玄洲,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地方,那里的人大多是修武者,是一个崇尚武力的地方。

修武者与普通人不一样,修武者体内含有一股劲,致使他们的身手比普通人强得多,通过后天练习,甚至可以达到隔空杀人的程度。

因此,大多数修武者有高傲自大的毛病,认为自己比普通人高级,还把除玄洲外的地方叫作‘低等地区’。

修武者有强有弱,按照实力划分,分为武一级,武二级……到武九级,最厉害的是武九级,武一级算是刚入门。

玄洲势力复杂,绝境佣兵团就是其中主要势力之一,它的首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佣兵之王她是——

没错,就是花曦。

花曦的马甲,每一个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绝境佣兵团在书中出现的次数不少,也写明了它的标志是一个狼头,花朝朝就是在李彪他们身上看到了这个狼头标志才确定他们来自绝境。

“这样啊,”花朝朝直起腰,手依旧压在李彪肩上,她好心提醒他们,“逃兵逃到白城……算你们撞大运了,知道绝境首领就在白城吗?还敢往这里来。”

李彪几人:!!!

他们下意识道:“不可能!”

开什么玩笑?首领怎么可能会在白城?

逃兵犹如叛军,最怕的就是在逃跑过程中遇上顶头上司,李彪他们也是如此,他们因为触犯绝境条令正在被绝境通缉。

绝境纪律森严,一旦有佣兵触犯条令,必定要接受处罚,处罚的轻重由所犯的事情大小决定。

李彪他们之所以逃走,是因为他们犯的事触及到了绝境的底线,会受到绝境最重的刑罚——进巨兽岭。

巨兽岭就如其名,是一座山岭,里面的猛兽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何况猛兽还不是普通的猛兽,巨兽岭的猛兽比寻常猛兽要强悍数十倍,普通人要是进入巨兽岭根本活不过十分钟。

修武者能活过十分钟,但绝无可能活着出巨兽岭,一只猛兽相当于一个武八级修武者的实力,低于武八级的人进到巨兽岭,没有活着的可能,只会被里面的猛兽当成食物吞进肚子里。

不说绝境,整个玄洲能达到武八级的修武者寥寥无几,两只手就能数得过来,所以巨兽岭不止是绝境佣兵的噩梦,也是百分之九十九玄洲人最想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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