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讲究的规矩有很多,一报还一报,一命偿一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些都算是公平的,倘若遇上个记仇的,那便是十成十倍的奉还了。
就好比沈要,他便是如此了,小气、记仇,且不讲礼貌,学过一些道理,但没有用,萧子窈教他做人要留一线,他便只学会其中最浅的一层意思——要给人选择的余地,是选择死,还是选择过上没法死的生活。
他做人做得实在很失败,却唯独在做一个恶人的时候十分成功,甚至无师自通。
眼下,午时已过。
禁闭室的灯光并不太亮,灯泡雾蒙蒙的,光影之中藏有斑驳陆离的黑色小点,蛛网灰尘与血迹平铺直叙,隐隐照亮沈要一半的眉眼。
宋晓瑗只在他对面坐着。
夏一杰嘴唇紧抿。
“沈要,外面来人说,有个烂脸的男人追到军营里来了……估计是安庆堂的那个个子瘦高的伙计……”
是时,他只管如此说罢了,谁知,沈要听后却凝眉睨他一眼,道:“你不认识他?”
夏一杰微微一怔。
“……他不就是个药铺伙计吗,何来认识不认识的?”
他话音还算稳,却是心下偷偷的一紧,没人察觉得到。
他只当是沈要知道了小金铃的事情。
好在,眼下,沈要大约也没有心思同他算这些外人的旧账,便自觉无趣般的挑了挑下巴,说:“让他进来。”
——进来这死路。
那来路不明,也不正。
萧子山很快便被人带到了。
灯下,他似乎也像一只怪物一般,融化的人皮堪比兽衣,人心叵测,他好歹还有一颗人心。
“你放了她,所有事情都和她无关。”
他说。
沈要忽然就觉得有些好笑起来。
“萧子窈也和所有事情都无关。”
他一字一顿,步步紧逼,“可你并没有放过她。”
“——因为她是萧子窈!她既然姓萧,就该知道萧家人应当做些什么!”
萧子山低吼道,“我是她的亲哥哥,而你只是她的一条狗,从始至终,分明只有你才是那个外人!”
他话音至此了。
四下里陡然静了下来。
夏一杰简直不可置信。
于是,他便望定了那张烂掉的人脸去,不忍卒读的恐怖,曾经有过多少鲜血淋漓。
“你是,四哥……?”
——只不过,他方才开口,沈要便十分适时的应了一声。
“可是。现在我是她的男人了。”
是时,沈要只管一瞬不瞬的如此说道。
理直气壮。
并且,居高临下。
偏他此时此刻,面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一副不见喜怒的样子,甚至连眉眼都无动于衷,就仿佛一条吃饱了的狗似的,餍足又不屑,实在懒得多看旁人哪怕一眼。
“我们会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
他又说。
萧子山一时语滞。
“沈要,你就放了宋小姐吧,送走子窈都是我的主意,她一个本本分分的大夫,哪有什么本事能搞到车票船票这些东西,她也是被我蒙骗了才……”
“——那你们就是共犯。”
沈要立刻打断他道,“她给萧子窈开过堕胎药吧。按你们的规矩来讲,她该赔我一个孩子,你该赔我一条腿。”
“那你害死我父亲,害死我的姐妹兄弟,你该赔我一条命!”
沈要立刻点了点头。
这句话,他应的很是安静。
“我会的。”
他轻声道,“等今天你死了,我就把命赔给六小姐。”
在一条狗的眼里,最简单的算术便是交换。
既然孩子没了,那就让人再赔一个孩子来,倘若没有,就拿别的来换,什么器官都好,可以是子宫最好。
如此一来,萧子山想要送走萧子窈,便也是同个道理了。
假如她真的走了,那便让他再也走不了,打断一条腿两条腿都算数,或者直接砍掉他的腿,更作数。
一时之间,沈要简直有些兴致盎然了。
他依稀记得,每年入冬之前,岳安城都会办一次庙会,盛大非凡的况景,会有金色的花灯招展风中,然后入夜,银花珠树晓来看,哪怕他身在犬园,也看得到那银白色的树腰与银白色的天幕一线。
他也许不用再提心吊胆了。
也许,今日之后,他便可以安安心心的睡上一觉,紧接着,又可以开始数着手指盼着日子,等庙会,也等雪,等萧子窈安安静静的在他枕边入睡,最后醒来,终于轻轻柔柔的问他一句:“呆子,今天有没有梦到我?”
梦到了。
他的梦里,一向都只有她。
也许他不会再做噩梦。
也许,她也不会再是他的噩梦。
沈要眼光渐深。
宋晓瑗忽然张口。
“你真可怜。”
她说,“你们所有人都可怜,但是萧六小姐最可怜。”
此时此刻,她说话硬的简直不像个大夫,却又无比的顺遂,一针见血的样子,果断利落。
谁知,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