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一杰眼眶乌黑。
昨晚,他一整夜都没合眼。
曾几何时,他几乎不会想到,有朝一日他居然也会变成一个工作不断的人——先是收尾蓬莱饭店的烂摊子,再送督军下榻休息,然后布置安保作业,写完文书又与报社记者接洽,头版的内容有一半是他提前写好的,既不能太保守又不能太超过,要在可控范围之内,随后调转车头去安庆堂抓药,莫名其妙受了一顿羞辱之后,终于换来一个也许能够堕掉自己孩子的渺茫机会。
好在,他所有的屈辱与不堪,都在见到小金铃的那一刻起烟消云散了。
他一下子变得高高在上,人在狗的面前,永远高高在上。
隐隐约约的,他竟然从小金铃的身上感到一丝慰藉,这不是头一回了,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在第二次与她上床的时候,他当时好不甘心,可越不甘心,就越觉得慰藉。
谁知,他那点儿靠着施暴好不容易得来的、可怜巴巴的自尊,却在当晚再次摔了个粉碎。
夏一杰始终记得那片毛玻璃后面的一抹白。
原来白色也能色得要命,影影绰绰的,如鬼影,千千万万的魑魅魍魉都在笑他痴心妄想,直把他笑得跪倒在地。
只此一瞬,他便又变回了一条狗。
既卑微、又下贱,还藏了满嘴带血的牙,害他连张嘴说话都不敢。
夜里睡不着的人会在白天做鬼。
他便是如此了。
夏一杰只管冷冷的托腮盯着那人看。
“你说我,哪里变了。”
“不,我只是……我是胡说的……”
“我让你说我哪里变了!”
他一下子大吼起来,又几步跨上前去,手也往腿边摸——那是绑军刀的位置,上一回,他割掉小金铃舌头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的,一边上前一边周旋一边冷言冷语一边见人就杀,哪里还有活人的样子。
是时,他脚下一条水沟,人照水水连天,人像被无限压扁,最终变成一条恶犬的模样。
“……就是这里变了!夏副官现在对我们轻则打骂重则用刑,这样的行径作风,甚至连沈军长都不如!狗仗人势的东西,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最近有了女人——有了女人就硬气起来了,看来你以前在军营里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软蛋,只能从女人身上找自尊!”
一见夏一杰要动刀子,那卫兵索性也不示弱了,两人便就吵了起来,一声大过一声,很快将人引来了不少。
这其中,更有好事之人,转头便将沈要请了来,只管作壁上观。
沈要面无表情的睇了睇眼。
“这种事情还要叫我?”
他说,“——给他们一人一把刀。”
四下无声。
所有人只觉得毛骨悚然。
“你们打一架吧。”
沈要无动于衷的说道,“谁赢了谁就说的对。”
他并不是一个会开玩笑的人。
所以,这句话究竟是不是玩笑话,便没人可以拿的准了。
谁知,只此一瞬,夏一杰却猛的扑了上去。
那刀子一下子便扎进了人的肉里。
“不、不好了!有伤员,快把人送去医疗室!”
“这是分明就是胜之不武……”
“别废话!刀伤伤在腹部,还不知道有没有伤及内脏呢!先抬担架来!”
夏一杰漠然无言。
人头攒动。
他眼前,有窃窃私语者、避而不前者,这些大约都称不上什么好人,唯独几个实心眼儿的,只管埋头救人,如一条狗,任劳任怨,多好欺负的样子。
沈要没有说话,反是那个中了刀的卫兵忽然喷出一口带着血水的涎水来,道:“哈、哈哈,今早给你洗车的时候,我还发现你车上藏着藏红花和麝香呢——是不是你喜欢的女人不要你了,想和别的男人生孩子,所以你才这么怕,想对人家的肚子打主意,还把气撒在我身上……哈哈、哈哈哈,孬种,连正儿八经的堕胎药都不敢买,只怕是不敢上公署医院开药去吧,所以才跑去什么小医馆小药堂抓药,丢不死人!”
他喋喋不休,嘴巴开合无数次,如鬼物的血盆大口,又似小金铃搓花了口红的嘴。
不如就,把他的舌头也割了吧。
没由来的,夏一杰忽然如此想到。
他做得到的。
也许曾经的他连一条鱼都不敢杀,但如今的他,却一定能够做到的。
其实,无论是割舌,还是杀人,一旦细究起来,便都算不上什么难事,更何况,一回生二回熟,他割过她的舌头,又杀过她的孩子,眼下不过是再做一次而已,一点儿都不困难。
暴力,是最为得心应手的一种习惯。
夏一杰一心以为自己胜券在握。
谁知,这人间总不如人愿。
原是沈要忽然叫了他一声,冷冰冰的,不带怒气也不带别的,就只是,冷冰冰的。
“她知道你变成这样了吗?”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真奇怪。
怎么所有人都在说他变了。
先是那个碎嘴子的卫兵,然后又是沈要。
一个又一个的,都不是好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