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一杰并不经常爱看正经的文献。
他原是个公子哥儿出身,平日里最为钟爱之事不过插科打诨、陪陪心上人却不让她知晓,读过最多的书是三流话本,其次则是萧子窈爱听的戏文,最后才是她以往收到过的、别人寄来的情信——所以,那许多危言耸听却教条清楚的正经文章,他几乎是不曾看过的。
偏他如此不学无术,旁人却还夸他好,好在什么?好在他虽然是个纨绔,却不至于太过玩物丧志,烟酒都沾却从不上瘾,便更不消说什么大烟鸦片了,也不玩女人,这一点似乎尤其能为他加分,仿佛世间对他一向偏爱,那么低的标准,那么好的一个烂人。
只不过,私底下,他也不是没有动过什么歪念头的,头一次谈起大烟是在成年之后,与一篇散文诗一起钻进他的脑子里——一旦心生爱恋,血液里便会长满蝴蝶,他心想,那简直就是吸大烟的下场。
彼时,春日负暄。
萧子窈闲来无事,便约他一同上京郊跑马,她一向与传统的阔小姐不太相近,跑马不比姿势优雅只比输赢快慢,他赢不过她,便捧场的笑道:“咱们萧六小姐的马跑得那样快,我看谁家的蝴蝶敢落你的马蹄。”
萧子窈听他说罢,于是摘下头盔,黑发泼了满满的一肩,道:“什么‘踏花归去马蹄香’,我三姐教我看洋人的报纸,原来蝴蝶长得及其可怕,和蚊子差不多,都是长嘴利剑,幸亏它只吸花汁。”
“可你不是喜欢听梁祝吗?梁祝最后可是要化蝶的。”
“我那是喜欢喜欢听梁祝的人。”
萧子窈鄙夷的说,“喜欢的才化蝶,不喜欢的就是长翅膀的虫子在身上爬。”
然后,话音至此,她却语气急转,又说道:“对了,我三姐还和我说了,她现在正好学到神经学,说晚清的人之所以抽大烟戒不掉,就是因为戒断反应会让人生不如死,如浑身有虫蚁在爬。
而那些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觉,却是因为人的肉体本身就会产生一些细微的痛痒,只不过我们的脑子会制造一种类似麻药的物质将人麻痹,所以我们就感觉不到痛了。
可是,大烟却与那种物质有同样止痛的功效,人脑发现身体里有了止痛剂,便不会再制造止痛物质了,因而抽烟者断烟后生不如死,始终觉得浑身痛痒。”
她只管一口气的说了很多很多,那模样实在很像一个初学的孩童,夏一杰不自觉得听的入神,便轻轻叹道:“真可怕。”
真可怕。
他心想。
心生一份无望之爱,如恐怖蝴蝶爬满血管,长嘴如剑,刺穿皮肉骨血,吮吸不够,钻心的痛永伴终生。
那是吸大烟者的、必死的结局。
——他便是如此了。
自打他剜去小金铃的舌头之后,便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
因为会觉得痛,所以会不受控的想,想一条舌头换一份不可言说的暗恋到底值不值得,不值得,不值得也得值得。
明日,陈督军便要抵岳了。
他已经提早同小金铃知会过了,如果渴了饿了,就去舔地上饭盆里的粥水,既能充饥又能解渴,接见督军是头等大事,他须得一日之后才能抽出空来回来看她。
“……请你别想着逃跑。”
他当时只管好里好气的说道,“我真的很不想让子窈知道这件事。这太不光彩了,就像抽大烟一样,罪该万死,我怕她会从此讨厌我。”
原来,将一个活人屠戮至非人,竟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情。
——夏一杰于是偷瞄了沈要一眼。
这是一位杀人的专家。
眼下,正是凌晨一十二点,距离天亮或陈督军抵岳,约莫还有英制六个小时左右,足够一个活人受尽凌迟而死。
沈要一言不发,遂躺在座椅里发呆。
四下静得厉害。
巡值的部队已然按照他的吩咐再三翻遍全城,真枪荷弹界限森严,拱卫城防如铁桶,水泼不进。
他做不成甩手掌柜,又简直要因此烦死了。
还有。
——为什么他的六小姐,至今还没有拨电话过来?
沈要脸色难看至极。
也许,他的血液里也长满了蝴蝶罢。
夏一杰一见他如此,便默默的在心底这般想到。
一条狗,也许是不知道痛的。
或者说,他迟钝于痛、擅长忍耐于痛,应当也是可以的,不然,一条怕痛的狗又该如何冲进兽群之中厮杀去呢——有些狗甚至要剪耳断尾。
他看得出来,沈要当真是渐渐的有些像人了。
因着那骨血里的痛楚,如附骨之蛆、挥之不去,他便会像个人一样的辗转反侧,千千万万只蝴蝶都在他的皮下展翅,扇动一场风暴,积少成多,最后化作血液里的夏雨与狂澜,躁热不已,仿佛血液也有沸点,害他冥思苦想。
夏一杰细数着,这已经是沈要今晚第两百七十三次翻身了。
他于是一边数着,一边又觉得不公,凭什么一条狗会被如此温柔以待,只要爱上一个人便可以成为一个人,而他却要备受煎熬,从一个人变成一个畜生。
他分明,曾经也是幸运儿。
他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