豢养金丝雀,一向是上流社会最为酷爱的一种下流玩法。
有钱人里最不缺闲人,既然饱食终日,便总得有些打发时间的法子傍身,听戏赌马事小,到底还是得养些小玩意儿来取乐,京巴犬、八哥鸟,鸟兽鱼虫容易腻烦,攀比起来便没什么意思,于是,便有人想着养一养人、养漂亮的女人,说出去倍儿有面。
其实,无论如何,桃色的风流韵事一向最受听众们的欢迎,不仅有钱的爱听,没钱的也爱听,有钱的听来互相论道、指认熟人,八卦都成履历切磋,好炫耀一番,至于没钱的,便听得高尚了,又带着一点点远远的幻想,长吁短叹之后,再说声人心不古,便不剩什么了。
恰如此时,郝姨忽然走进了厅里,道:“哎呀!夫人,刚才我听到好大的一声,莫不是什么东西摔坏了?”
“不是,是我和夏一杰正说着小金铃的事情呢,窗子却突然被风吹开了,没什么大碍的。”
郝姨听罢,于是重重的一叹。
“要是夏副官真能打听到小金铃姑娘的去处就好了,现在的世道实在太乱,女人当真是轻易活不下去的!这不,我家巷子里新搬来的那个邻居就是——”
然,她话音还未落,却没再说下去了,大约是似觉不妥,便就此住了嘴。
谁知,萧子窈却来了兴趣,便问道:“你家巷子里的新邻居怎么了?”
郝姨一顿,自知失言,便战战兢兢的颔首道:“夫人,都怪我刚才多嘴,这件事情说出来其实不光彩,我只怕污了您的耳朵……”
“但说无妨。”
她话已至此,饶是慎微如郝姨,也再没了推脱的理由。
“是这样的,前两天,我们巷子里搬来一户人家,听说是个独居的女人,她晚上一直开着灯泡,我们邻里都还纳闷呢,怎么住在此处的人这样的不节省、有钱的姑娘又怎么会到这样的地方来住?”
“结果,我们谁都没想到,后半夜的时候,外面开来了一辆汽车,然后便有个男人往她的住处去了……所以,现在街坊之间都谣传她是个不清白的,连开灯也是为了招、招揽生意。”
“可是,这种事情怎么能乱说?那可是个姑娘家,万一被人冤枉了去,那她以后哪里还会有活命的法子!若……若倘若是真,想必她也是个可怜人罢了,倒不至于要被唾沫星子淹死。”
郝姨终于说罢了。
一时之间,满室寂寥。
果然,这样的故事,的确不值得一提。
毕竟,说多错多,太体恤,便显得太虚伪,太平静,又显得太无情,倒不如什么都不说,反倒显得最妥当,总之,一切尽在不言中。
夏一杰默不敢应,只管埋头吃粥。
谁知,是时,萧子窈却倏尔开口问道:“你觉得郝姨的手艺如何?这一碗红豆沙,有没有尝出来和茂合戏院的区别?”
他一下子打了个寒噤。
复又立刻抿紧双唇,有些心虚,道:“哦……郝姨熬得火候正好,和茂合戏院的一点儿区别都没有。”
然,他正说着,郝姨却一瞬失笑。
“哎呀,夏副官的这一张嘴,当真是顶顶讨喜的!其实,这道糯米红豆沙我稍微改过了做法,除去加了少许陈皮之外,还多放了许多冰糖!因为最近夫人的口味变了,更爱吃甜,又喜欢带些酸口的,倘若我按照原来的做法来,味道虽然更好,却不得夫人的胃口,如此一来,反倒是得不偿失了!”
她分明笑得欢喜,全然不似做假,更没有阿谀奉承。
“——总之,夏副官这样夸赞我的手艺,把我与茂合戏院的大厨作比,我心里实在是开心得不行!”
夏一杰于是从善如流的应下她来。
“做饭的人最是辛苦,这是应该的。”
他轻声说。
其实,并不是的。
他不过是心虚罢了,因着实在满心多事,所以,无论吃些什么,都如味同嚼蜡。
那一碗糯米红豆沙,亦是如此。
他有心事,半寸心火煎干舌尖,吃什么都苦。
于是支开话茬,反问一句:“子窈以前不是不太爱吃甜的东西吗,难道是我记错了?还有酸的,我记得你也不爱吃吧?”
萧子窈没所谓的笑笑:“是沈要以为我爱吃甜的,就老是买甜食来给我吃,一开始我也是吃不了多少的。好在,口味这东西,吃着吃着便也习惯了。”
夏一杰倏尔一窒。
——怎么会呢,不都说口味是最难改的吗?
从不习惯到习惯。
从不迁就到迁就。
那该有多难。
他一面想着,一面又细细的尝了那红豆沙一口,果然很甜,与茂合戏院的红豆沙味道已然分明了。
他不自觉得难受起来,便又问道:“那你现在爱吃酸的,是因为什么?”
萧子窈不说话了。
她只管轻轻的垂下了眼睫,眼光也落下去,却不知落在了哪里,反正,那模样很静,好像一个死人、或在看一个死人。
“可能是因为之前有过孩子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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