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和原唱,区别还是很大的。 玫瑰乐队能在格莱美第一个上场表演,其人气和地位毋庸置疑。 成名的乐队或者歌手在翻唱时,为了避免和原唱一样,几乎都会进行适当的改编,有的甚至还会大改。 必须要与原唱区分开来,有所不同,突出翻唱的特色,才更容易让人记住。如果一味地模仿原唱,充其量只能是原唱的影子,是会被歌迷不接受,甚至唾弃的。 然后,改编就成了必然。 或是炫技,或是突出天赋,或是为了不同而不同。 所以,改编会有胡编和正常改编、优秀改编的区别。 胡编就不说了,还不如模仿原唱来得好。 正常改编就是输,至多比胡编好一点点,但在歌迷眼中依旧属于将到及格线罢了。 优秀改编那不用说了,是有可能超越原唱,给歌迷更多种选择的。然而优秀改编少之又少,很难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是因为原唱先入为主,加上原唱本身就已经是这首歌的最优解,所以导致优秀的改编很难。 玫瑰乐队便是如此,即便这支乐队有实力,可是先入为主加上李昱用最好的方式唱这首歌,让玫瑰乐队的改编难度非常大,现场和直播间的观众并不是都喜欢。 这会儿,李昱又开口唱了。 还是清唱。 但是,音色没变,节奏带感。 熟悉的记忆又回来了。 李昱唱完副歌没继续唱,台下掌声一片。 直播间里,更是各种夸赞的话语。 有一条弹幕,点明了李昱此举的目的:“他证明了翻唱与原唱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liyu才是这首歌真正的主人,格莱美在此事上有巨大的过失!” 李昱清唱这首歌,主要证明他是能唱的。 可是,格莱美主办方却擅自让玫瑰乐队在舞台上唱这首歌,是不是歧视,一目了然。 李昱带着讽刺口吻道:“感谢格莱美没有切断我的麦克风,给我唱歌的机会,谢谢。” 这是第二次强调,麦克风会被切断一事。 观众们再笨,此时也反应过来了。 李昱定然是受到主办方的威胁,如果他在舞台上乱说话是会被切断麦克风,让他无法说话。所以李昱才会反复提及,近乎明示的方式告诉所有人,格莱美在针对他,歧视他。 这种没有直指问题核心的说辞,最容易引起想象空间。 人们总是不吝以最大恶意猜测一个人,而格莱美主办方又是资本,本来就是观众痛恨的群体,那岂不是随意发挥想象,随意猜测,甚至随意栽赃污蔑。 话题便有了,热度上来了,自然会有人帮李昱说话的。 李昱没有说完,他还在继续:“这次来参加格莱美颁奖典礼并不愉快,我的歌曲被别人唱了,而我并不知情……” 李昱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话直接挑明。 毕竟,无论网友如何猜测,最终都需要当事人证实。 现在这个舞台,就是坐实格莱美歧视他、歧视华夏人的最好机会。 事后再在媒体上发言,可能不如现在更引起巨大轰动。 此言一出,台下一片哗然。 不等观众激动,李昱继续道:“我不明白哪里出错,也许是我这张面孔?也许是我的肤色?我不确定。但我知道,肯定不会因为我的才华。” 此话,在李昱说来,可能有些厚颜无耻。 但是,别人不知道呀,并不清楚他是文抄公。 说出来之后,反而成了一种幽默。 台下观众听到最后一句话,笑了起来。 只不过不是所有人都笑了,因为此时此刻的笑话,总是充斥着一种愤怒,有的人笑不出来。 “所以,今天之后,我应该是不会再出现在格莱美的舞台上了。” “那么,谢谢你们,再见!” 李昱说完,先向台下鞠躬致意,又和布兰妮相拥道别。 然后在布兰妮和观众不舍的目光中,迈着坚定的步伐离开。 观众席没有了掌声,一片寂静。 光顾着愤怒了。 布兰妮也很愤怒,她在看到玫瑰乐队上台唱了《Numb》这首歌以后,就知道事情朝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了。 现在,李昱走了。 不是走下舞台,而是离开格莱美颁奖典礼现场。 查理已经在通道等候了,李昱一到,两人在所有人的注目之下离开。 代尔森死死盯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对李昱更是咬牙切齿。 李昱上台之后,说的那些话,让代尔森对事态失去了掌控权,他不担心事情败露,因为李昱是东亚人,不是犹人、黑人。东亚人再怎么闹,也闹不出什么风波来的。 所以,代尔森才有恃无恐。 他愤怒的是,他的权力受到了挑战。 他愤怒的是,一个东亚人,竟然敢如此强硬,连他的话都敢不听,当众折他的面子,当众让他下不来台。 “我盯上你了,东亚人!” 代尔森的双眼里面,怒火冲天。 而这时,忽然传来布兰妮的声音:“哇哦!刚才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我很难接受,会发生在格莱美的舞台上,这让我感到耻辱……格莱美,不应该这样。” “我的工作,还会继续。但是,我要改变我的工作内容。” “获奖的歌曲,我不打算再唱了,我唱一首新歌吧。本来这首新的歌曲,是要在唱完获奖这首歌之后唱的,我改变主意了,我要提前唱。”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这首歌是liyu写给我的新歌!” 布兰妮说完,一招手,音乐响起来。 再一伸手,从白人女主持手里把麦克风拿过来,然后径直走向舞台的正中间。 布兰妮拿着麦克风喊道:“God Is A Girl!!!” 【Remembering me, Discover and see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