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的房间,宋知意躺在床上,脑子里想了很多。
她想到最多的,仍旧是前一世,秦霄在缅北遭遇的一切,被人打瞎了一只眼睛,打断了手臂……
她只记得当时秦霄是为了替她复仇,让当初绑架她的人全部团灭了。
可是,她不知道秦霄是怎么混到缅北去的。
她甚至都不知道秦霄哪里来的能力去做这些事情。
丽姐所在的那个园区,光保安就就有几十名,就凭秦霄一个人怎么能够搞得定?
这其中,肯定有很多她不知道的细节。
这一世,她不能再让秦霄被人活活打断手臂了。
她要让秦霄完完整整地走出缅北。
她现在怀了傅景川的孩子,是不可能再跟秦霄成为恋人了。
但他们至少是朋友,最好的朋友。
次日早上。
她醒来的时候,发现桌面上有一朵花。
浅粉色的蔷薇花!
晨光之中,花瓣上还沾染着露珠儿,清香扑鼻。
她拿起来深深地嗅了一口,好香啊!
起床之后,这便看到了凌枭的身影,他看起来真的跟普通的公子哥没有区别。
大清早起事就闲着,把弄着一辆新款的机车,然后指挥着管家忙东忙西,对这个不满,对那个指指点点。
所有的人似乎都围着他转……
宋知意勾唇笑了,如果说这一切是秦霄演出来的。
那他的演技还真是惊人!
吃早餐的时候,又有几名公子哥过来了,跟枭哥在一起吃吃喝喝,听音乐,在房子里蹦迪,唱着她也听不懂的歌。
抽烟,喝酒,还叫了几个女人在旁边陪着。
不过,白天的时间里,宋知意总是会给自己化上浓重的黑色粉底,让自己看起来又黑又丑,免得这些公子哥打她的主意。
这些人看起来真是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时间长了,宋知意也知道缅北这边有四大家族,各自都有自己的势力割据一方,这些人除了做电诈园,还搞走私,贩D,以及各种见不光的人体器官之类的买卖。
看似贫穷的缅甸,却滋养了富可敌国的土豪们。
他们在这里兴建庄园,一个个犹如土皇帝一般,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一点也不比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土豪差。
而凌枭的父亲凌天,正是四大家族之一的凌家,手里有军队,还有私人机场……
凌枭算得上是一个真正的纨绔公子哥了!
宋知意只是安静地观察着,她小心翼翼地将自己隐藏起来,暂时没有做出任何的行动。
而凌枭也并没有与她相认。
白天,他是少主,她是女佣。
两个人过得各不相干的生活,有时候,她做错了事情,他也会喝斥她,让她重新做一遍。
也会挑剔他做饭不好,她熨烫的衣服没有整齐,地板没有拖干净。
宋知意从来不顶嘴,安静且顺从地照着他的意思去重新做一遍。
到了夜晚十点多,等所有人的都睡了,她才会悄然进入他的卧室。
似乎跟约定好了一样,他会事先给她留好门。
那扇虚掩的门,轻轻一推就开。
她悄轻轻地走进去,然后再顺手关好门。
房间里没有开灯,他就坐在书房的那一端,安静地等着她。
两个人从来没有过任何约定。
但又似乎约好了一样。
他站在夜色的另一端,默默地等着她。
而她,也会每晚都来。
有时候,她给他泡一杯茶。
有时候,他给她画一幅画。
有时候,点上一支烛光,两个人能小声聊到天亮。
他不敢说爱她。
因为他现在连自身的安全都保障不了,更不能给她一辈子的承诺,所以再多的爱,也只能藏在心里。
而她抑不敢说喜欢他。
因为她怀着身孕,她觉得自己已经是配不上他了。
心意明明相通的两个人,却只能像朋友一般守护着。
不能说爱,也不能说喜欢,但彼此都是对方心尖尖上的人。
“手天天泡水,很难受吧!”
他拉住了她的手。
以前上学的时候,她的手握着画笔,那时候是白嫩纤细,素手纤纤。
但做了这么长时间的粗活之后,她的双手变得粗糙起来,他拿了一盒护手霜,慢慢涂抹在她的手指上,轻轻地帮她揉搓着。
“还好!”
“明天我再招多一个女佣,你不能老干这些活。”
“别,现在这样就挺好了!多一个人多一份风险,你刻意对我好,总会被人看见的。”
“我有对你好吗?”
“没有吗?”
“这点小小的关心,不叫好……真正的好,是给你一个安稳的下半生!让你生活在阳光下,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让你每天醒来的时候,看到的都是自己想要的人。”
凌枭的声音很温柔,带着几许梦幻的味道。
宋知意听得有些入了迷,良久,她才淡淡道,
“真羡慕那个幸运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