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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叶家人的傲!(1 / 2)

金陵,城区中心。

在这寸土寸金的地界,却有着一块占地数十亩,堆满了废墟的地。

一阵微风吹过,卷起此处阵阵烟尘。

叶凌云依靠在车旁,他落寞地点上一根烟,长叹一声。

这里就是曾经的澜湖尊邸,叶家大宅。

可如今,只剩下满目疮痍,惨不忍睹。

燃尽一支烟。

叶凌云的脸色变得坚毅。

他并不是来这里缅怀过去的,而是要重建澜湖尊邸!

不远处,施工队已经到了。

这是叶凌云一早就安排好的。

他将亲自监工,先将这里的满地废墟彻底推平。

叶凌云要让所有金陵人都知道,他回来了,叶家……也回来了!

……

明珠,玉蕾集团总部。

会议室内,玉蕾集团的董事会成员全数到场。

总裁林桃夭坐在首位,她俏脸含霜,冷声朝在场众人道:

“我在玉蕾工作这么多年,是不是连这么点面子都不给我?”

她之所以会这么质问,是因为董事会刚刚否决了她要投资金陵盛世集团的投资提案。

“林总,不是我们不给你面子,实在是你要动用的金额太大,即便是玉蕾集团,要动用十亿的流动资金也是伤筋动骨的。”

坐在林桃夭身侧的一个秃头中年人低声道。

他是玉蕾集团的副总裁池良材。

池良材一直都是林桃夭的死对头,否决林桃夭提案这件事就是他牵的头。

但董事会众人也确实无法理解林桃夭为什么这么看重叶凌云,不然也不会选择站到池良材一边。

“你们不投,我投。我会抵押我手里的股份变现投资盛世集团。”

林桃夭说完,愤然离开。

……

傍晚时分。

金陵大学门前,一辆悍马停在街边。

悍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金陵大学怎么说也是整个江南的一流大学,能来这里读书的要么能力超群,要么背景超群。

一到晚上,金陵大学门口里三层外三层的停满各式各样的豪车都是稀松平常。

但是悍马车上的人不简单。

秦朝歌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

她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叶凌云托她来接叶雪莹下课。

清理澜湖尊邸的工程比叶凌云想象的要更加浩大,他实在空不出手,只能找秦朝歌了。

虽说秦朝歌身负掌管整个江南军区的职责,可江南毕竟是龙国腹地,平日里几乎不可能有什么事需要秦朝歌亲自出马。

所以秦朝歌才有时间来帮叶凌云办事。

秦万重将秦朝歌调任,实际上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希望秦朝歌能有更多时间跟叶凌云相处。

金陵大学此时已经开始陆续有学生走出。

就在秦朝歌等的有些不耐烦的时候。

叶雪莹终于出现。

她在几十上百名学生的簇拥下走出学校。

刚刚重回校园的叶雪莹,在短短一天时间内就获得了极高的人气。

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个五年前惨遭毁容,如今却又重获新生的校花。

就在秦朝歌准备下车把叶雪莹接走的时候——

她看到约莫十几名小混混,将叶雪莹给拦了下来。

秦朝歌紧蹙起眉,眼神闪过一丝冷意。

“你们要干什么?”

被小混混们拦住的叶雪莹处变不惊的道。

叶雪莹知道叶凌云一定会来接自己,所以根本不慌。

“也没什么,就是我们家白少想跟你认识一下。”

为首的一个小混混吊儿郎当的道。

而随着白少两个字说出来。

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

由此可见这个白少的知名度相当高。

紧接着,小混混们分开一条路。

一个身着白色西服,容貌称得上英俊的年轻男人,走到了叶雪莹面前。

“叶小姐,希望我的手下没有吓到你。”

年轻男人手中拿着一朵玫瑰花,他轻笑着将手中玫瑰递给叶雪莹,然后道:

“我叫白逸韬,是白水的儿子。我想跟你共进晚餐,虽然有些冒昧,但我想,你不会拒绝的。”

白逸韬说出白水二字时,脸上难掩傲色。

白水,白氏保镖公司的老板,金陵的一位顶级大佬。

叶家没出事前,白水便已经在金陵小有名气,原因无他,只因为白水是一位实力不凡的武者。

彼时的白水,据说已有天象境界。

天象是武者的第三个境界,到这一步,肉体早已被真气淬炼得犹如钢铁一般,更是可以做到真气外放。

真气外放的妙用无穷,既可形成护体罡气,刀枪不入,又可拳罡生风,断铁分金,还可为他人渡入疗伤。

五年过去,白水的真实实力几何无人知晓,但他所创办的白氏保镖公司,在五年间倒是声名远扬。

金陵权贵几乎都是白水的客户。

坊间传闻,只要请了白水的人保护,即便惹了天大的祸事,也能性命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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