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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要雅俗共赏(1 / 2)

别看林臻是选调生,但他真的不是很能理解低俗是什么。

把手说成柔荑是优雅,把眼睛说成双眸也是优雅,可为什么把女性的哺乳器官说成白兔就是低俗呢?

同样是我们身体上的器官,同样对我们都很重要,却非要分出个优雅与低俗,这是谁规定的?

就好比有人说,吃西餐喝红酒是优雅,那我们撸串吃大蒜就是低俗了吗?

同样是吃饭,你吃的就是优雅,我吃的就是低俗,凭什么啊?

雅俗共赏究竟该如何共赏,古今同观到底怎能够同观。

林臻不是哲学家,他没办法很好地解释什么是雅,什么是俗。

但他觉得此刻胖子的行为应该就挺低俗的。

只见此时胖子的脸红得像猴屁股——这多半要归功于他那几乎不存在的脖子。

他左手稳稳地擎着酒壶,右手则悄无声息地探入裤裆,动作中带着几分莫名的急切,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找虱子。

一番摸索后,他缓缓抽出手指,放在鼻尖上闭目细嗅,脸上竟浮现出一抹陶醉且好奇的表情:“嘶大哥,你说这裤裆里怎么还长脚气呢?挠着真舒服!”

林臻闻言胃里一阵翻腾,手中的筷子应声而落,啪嗒一声,清脆响亮。:“废话!你用抠完脚丫子的手抠裤裆,不长脚气就怪了”

芦德豪并没有很嫌弃,可见这么多年他已经习惯了,拉着胖子嘘寒问暖,也没个正经话:“胖爷,你听我说不是不是你听我跟你说!我跟你说啊!¥……&唉,知道了吧?”

这明显就是喝多了。

他这人就这样,喝多了就喜欢给别人上课。

去年在燕来楼也是,三瓶竹叶青下肚,嘴就把不住门了,非要劝人家花魁参加科考,还说什么他爹能帮她作弊之类。

胖子不耐烦把他扒拉到一边:“说他妈啥呢,滚犊子!晴雯嫂子,你喊两个人给beyond抬走。”

晴雯轻笑着招呼进来两个小厮把芦德豪架了出去,出门的瞬间还在喋喋不休地跟人家小厮说:“兄弟,要是在王府混得不开心,就来找我!我爹是勋国公!”

“啊!!(语气助词)”

“以后这四九城方方面面的啊!提我都好使~哕~~~”

林臻:

胖子:

林臻看着梨树下那滩呕吐物便明白什么是又菜又爱玩了。

胖子又一次将酒壶里的佳酿一饮而尽,这已是第四壶下肚,他的话语里带着几分酒意与无奈:“哥啊,朝廷恐怕是不会给我们发军饷的,这钱怎么办?难道还要我们自己出不成?”

见胖子难得说起正事,林臻也收起玩闹的心思。

“没错,就是我们自己出,不过我只会给你们很少的钱,以支撑你们前期发展。剩下的,你要自己想办法。”

“有大哥这句话就妥了,只要前期能支撑下去,后期我自己就能搞到钱。”

真的假的?

胖子平时看起来憨憨的,说不定还真有什么发财的独门妙计,这得请教请教。

“你想怎么做?”

胖子卖了个关子,邪笑道:“大哥,你刚才说,我有自主兵权对吧?”

林臻颔首:“对。”

“那不就得了,鲜卑、突厥,那么大地方,那么多牛羊!还不是随便让胖爷去抢?到时候不管是牲畜还是人,都是胖爷我的!都抢回来卖钱!以战养战嘛,胖爷懂~”

“可以啊胖子。”

林臻还真没想到他居然懂以战养战。

“到时候你抢回来的东西都可以交给我,我来负责出手!”

“一言为定!”胖子站起来抱拳道:“大哥,弟弟这就回去收拾行装,走马上任!”

林臻亦是站起,双手抱拳,眼中满是诚挚与祝福:“兄弟,一路顺风,望你保重自身,凯旋而归。”

言罢,胖子拎起酒壶,一饮而尽,大笑声中,身影逐渐远去,只留下一串爽朗的笑声回荡在空气之中。

随后林臻命晴雯取来笔墨,书信一封,派人交给林震仙。

彼时,林震仙正因胖子被遣往玄菟戍边之事心中郁结难舒,眉头紧锁,满面愁云不展。

恰在此时,林臻的信翩然而至。

信中,林臻将玄菟之地的现状、东北区域的种种利好,乃至此番戍边的深远意义,娓娓道来,言辞恳切,条理清晰。他言及,胖子此行非但不是祸事,反而是大乾百年难遇的良机。一旦功成,大乾必将重振雄风,傲立于世,成为万邦来朝的天下第一强国。

林震仙阅毕,顿觉豁然开朗,心中阴霾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振奋与期待。

关于林臻说需要调动山海关八千军力给胖子,林震仙几乎想都没想便答应了。

于是他重新修书一封,盖上自己的大印,派最快的信使送往山海关。

在信的最后,林臻也说了关于毛梦极的事情。

林震仙对这个年轻人并不了解,不过好在林臻只说给他个清河县折冲校尉的官职,便也同意了。

消息传回林臻这里的时候,他正在书房和毛梦极、月妩几人聊天。

晴雯在旁边伺候的殷勤,浣碧则是亲自给林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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