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要明白,周毕正究竟是为了钱复婚还是为了感情复婚。
“那法院会判我继续给钱吗?”周毕正反问我道。
“不一定。”我坦诚地回答。
“为什么不一定,你不是律师吗?”
“依照我国法律,夫妻间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如果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适当给予经济扶持,你和万珍珍初离婚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你们的离婚协议有没有约定这块前置条款呢,就是这笔生活费是给万珍珍生活困难的经济补助?”
“没有,就是约定了5000元生活费。”
“是的,这就是不确定的地方,如果法官认为这笔钱是经济困难的经济补助,那依照万珍珍目前的情况,特别是她的再婚意向来看,这笔钱你大概率是不用再给了,可如果法官认为这笔钱就是你们的协议约定生活费,不附带任何前置条款,那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这笔钱,你要继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