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后悔也无济于事。
唯有暂时离开,再做打算。
冯若雅边想,边将毛巾塞进行李箱。
蓦地,她注意到,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条男式运动短裤。
肯定是周兴远的。
冯若雅快速抬头,看了一眼保安,趁他们不注意,将那条运动短裤塞进了自己的行李箱里。
她嘴角扬起阴恻恻的笑意,心想:若是运用得当的话,它能帮自己一个大忙呢。
过了一会,在保安的监督下,冯若雅拖着行李箱,艰难地走下长长的楼梯,累得直喘气。
周母斜斜瞥了她一眼,话里有话地道,“娇娇呀,阿姨最喜欢你坦荡不遮掩的性子。”
“不像有些人,费尽心机不择手段,这种人的贪念,就如同无底洞,永远满足不了。”
沈清娇自然明白周母在暗暗嘲讽冯若雅,笑了笑,配合地道,“阿姨,我也是这样想的。”
“贪心是可怕的欲念,它会让人一次次跌倒,就算侥幸获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之后也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失去,终将变得一无所有。”
“这话说得很好,不愧是我看中的儿媳妇。”周母笑得春风满面。
冯若雅听着沈清娇和周母的一唱一和,脸上是一阵青一阵白,牙齿都快咬碎了。
既然沈清娇不给她面子,那就不要怪她不客气。
在保安的监视下,冯若雅出了庄园别墅。
她不打算回家。
去找周兴远之前,她已经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所以她提前编好借口,跟父母说了要去闺蜜家里住一段时间。
因此她暂时不回冯家,冯父冯母也不会生疑。
而现在,因为沈清娇突然的出现,让她无法继续接触周兴远。
她必须要改变计划。
冯若雅想了想,打算提前去找沈母。
她要堂而皇之地告诉对方,自己才是她的亲生女儿,再谎称自己无家可归,沈母肯定会同意让她住进沈家。
到时候,沈清娇跟她同一个屋檐下,一定斗不过她。
人心都是肉做的。
只要沈清娇犯错的次数多了,她就能逐步取代沈清娇在沈母心目中的地位。
最后再来一招大的,她便能成功将沈清娇赶出沈家。
而自己,则能独占沈清娇的一切资源。
光是想想,冯若雅都眼睛放光。
沈家每天接送沈清娇上下学的那辆车,是千万级别的银色劳斯莱斯幻影。
沈清娇最新带着上学的那只包,是爱马仕Birkin25冰川白鳄鱼皮包包,价值五十八万。
还有她手腕上那只18k白金镶钻的劳力士手表,价值八十八万八千八……
想着想着,冯若雅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一阵凉风吹来,让她的脑子清醒了些。
忽然想到什么,她握拳敲了敲脑袋。
她真是过惯了穷生活,等她把沈清娇赶出沈家,还要沈清娇的那些破东西干嘛?
当然是全部买新的。
不论沈清娇以前用过什么东西,她都要买更贵、更好的,才能彰显她身为正牌豪门千金的高级品味!
她拿出手机,拨通私家侦探的电话,“帮我查查沈母现在在哪里。”
不久后,私家侦探发来信息。
冯若雅点开信息一看,是沈母常去的那家美发店。
她低低笑出声。
那家美发店,离这里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也就是说,一个小时以后,她就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豪门千金,过上顶级奢华生活。
芭森美发店。
沈母吩咐店员将她的棕色长发染回黑色。
昨晚,娇娇跟她说,她还是染回黑色更显年轻,现在的棕色头发显得脸色有些黯淡。
沈母便把女儿的话放在心上。
一大早上班处理完公司的事情后,她便抽空出门,来美发店将头发染回黑色。
不过染发耗费的时间很长,她随手拿起旁边的一本时尚杂志翻阅起来。
不经意间,沈母被里面的一条淡紫鱼尾长裙吸引了心神。
那条裙子价格也不是很贵,就一百来万而已。
微光照耀下,裙子如紫水晶般清澈,紧紧包裹在女模特的身上,将其曼妙身材尽情展现,浪漫又优雅,是一种波光粼粼的曲线之美。
对于这条裙子的美妙设计,沈母十分满意。
自己女儿身材高挑,皮肤又白,穿上这样一条裙子,绝对能秒杀其他的富家千金。
她拿出手机,拍下那条裙子的照片,发给自己的助理,配文道,“立刻下单,我要送给我女儿。”
就在这时,沈母身后,响起了一道怯生生的声音。
“您好,请问您是沈夫人吗?”
沈母转头,见到是一个娇小女孩站在自己身后。
她上下打量了那女孩几眼,是个陌生面孔。
那女孩长发披散在肩头,穿着一条简单小白裙,搭配一双小白鞋,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
“是我,找我有什么事?”沈母淡淡问道。
女孩从背包里掏出一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