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叫Zak,17周岁,身高188,会打篮球,能说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有四分之一美国混血,皮肤很白,头发并非纯粹的黑。
他很懒,连一瓶矿泉水都不愿意去买。脾气差,动不动就生气甩脸色。龟毛,还洁癖,嘴巴很毒。
我从不羡慕他的出身,也不嫉妒他所拥有的一切。
我自认为我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个体,各有优缺。可是不知不觉,我对他产生了一点点的改观。慢慢觉得他比我所以为的要更通透,看待事物的眼光也更加长远。我一直以为他是懒得应付,实则他是看淡,所以并不将琐碎事物放在心上。
我忽然想起以前读过的一句话:一只站在树上的鸟,从来不会害怕树枝断裂,因为它相信的不是树枝而是它自己的翅膀。[1]
这句话好像很适合他。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
恒誉市的食物虽然大多清淡,甚至有些偏甜,但胜在一个健康。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川城的食物口味和恒誉市天差地别。
不过无论是偏甜还是偏辣,汤之念都能接受。就算她不接受,她也不会去诋毁或拉踩。食物本身并没有任何问题,有人喜欢甜食,有人喜欢咸食,太正常不过了。但这个世界的差异绝对不是咸甜这么简单。
高档餐厅里的食物更多的像是一道道艺术品,摆盘精致,每一道菜都有其独特的名字。
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汤之念免不了感慨,用金钱堆出来的奢靡是让人震撼的。
在某个时刻,她忽然有一点点的小伤感,真想带外婆和妈妈来啊。可是以她目前的能力,实在难以做到。
不过随即汤之念换了一种思维,就算现在她没有能力,不代表以后都没有能力。
就算以后她有能力,届时她年龄大了,或许想法就不一样了。未来的事情,谁说得准呢。
汤之念吃完金箔奶油冰淇淋后咂咂舌,入口即化的软绵口感,带着浓浓的奶香,不会过于甜腻,一切都恰到好处。吃完后唇齿内留香,久久不退。真好吃。
太少了,才刚吃了两口就没了。
她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种口味的冰淇淋,但并不代表以前的不好吃。每当夏日炎热,她喜欢去家附近的小商店买一根几毛钱的冰棍,只清凉的甜味,却是最清凉解渴的。
汤之念瞄了眼靳于砷没动一口的冰淇淋,想说再不吃化了就可惜了。
靳于砷脱了运动服外套搭在椅背,只低头看手机,坐姿慵懒。汤之念无意间看到他手机界面,是一堆密密麻麻的英文。
吃饭前,体育部的部长站起来发言。
部长是个男生,中美混血,个子很高,名叫莘兴言,英文名Elroy,目前正在读DP2,和谢彭越是同班同学。
Elroy用不算太流利的中文感谢双方全员,无论今天是哪一方胜利,都值得庆祝。
汤之念认真听着Elroy发言,从他的身形、言语、表情当中感受到他是如此的自信。来恒誉国际之后,汤之念也能够非常切身的感受到,这里的学生比应试教育环境下长大的学生要更加自信。这种自行也让他们显得更加张扬,随心所欲。()
作为一名体育部部长,Elroy组织这么一场比赛,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出场地、联系双方队员、安排日常训练、庆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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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绝非一两句话就能完成的事情,必定需要强大的组织能力和行动能力。
让汤之念更意外的是,在Elroy在发言的时候,一旁靳于砷并没有懒懒斜靠在皮质椅上看手机。
靳于砷还是那一贯的姿态,怎么舒服怎么来,靠在椅子上,一只手撑在扶手上,拖着下颚。但他深邃的目光注视着Elroy,认真聆听。
等Elroy说完话,靳于砷第一个带头鼓掌:“谢谢Elroy组织的这场友谊赛,辛苦了。”
这个时候的靳于砷并非高高在上的太子爷,他面带真诚微笑,真情实感地感谢Elroy,以茶代酒,从容淡然。
大家随即附和。
某个时刻,汤之念有些看不清靳于砷。
他今天不是输了比赛吗?
难道他不会为此感到失落吗?
可他看起来是真的不在意。
靳于砷察觉到汤之念的目光,微扬眉朝她看过去。
汤之念用眼神示意他桌前的冰淇淋:你吃吗?
靳于砷嗤了一声,将自己面前没动过的冰淇淋推到汤之念面前。
这顿饭用时并没有太久,散场的时候不到八点。
汤之念吃得很撑,碳水摄入过量有些犯困。
时间实在不早了,汤之念有点着急,今天晚上的作业还没写,还有很多功课没有看。
不少人离场了,但靳于砷这边换了一个休闲包间,和恒誉国际篮球队的同学在说话聊天复盘,似乎一时半会儿不会走的样子。
给靳于砷发消息,问走不走。
他回:急什么。
五分钟过去,靳于砷还跟他们聊得热火朝天。
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