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里称呼他为“贱人生的杂种”。
世人多的是当面一套背地一套的,沈遇星找一会儿就会放弃了。
兰德带着这种想法,很快就将这件事给忘到了脑后。
因为要当助教,他住在学院的宿舍里,清晨,太阳刚刚升起来的时候,推开窗户,看见树下站着一个人。
沈遇星还穿着昨天的衣服,兴高采烈的扬起手,一串项链闪闪发光。
“兰德大人,我找到了。”
他笑容灿烂,比身后升起的阳光还要灿烂。
兰德的心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似的,难以控制的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他走下楼,沈遇星便迫不及待的向他展示手里的项链。
就是他丢失的那条,廉价破旧,就算扔在路边也不会有人捡。
“我在一个鸟窝找到的,也许是小鸟也觉得高看,叼走了吧。”
离得近了,兰德才发现沈遇星的头发和睫毛上都是露水,他一晚上都没有睡吗?
一条廉价的项链,就连乞丐都不会要,却被小鸟视若珍宝的藏在巢穴里。
你会是我的小鸟吗?
兰德垂眸,手指划过项链。
“它不值得你这么做。”
沈遇星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的一字一句道:“只要能让你开心,一切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