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河在奢侈品店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由于他打着伞裹着毯子穿着拖鞋出场的造型过分前卫,以及自身形象条件过硬,刚走进商场,就被各家导购当成目标客户争取。
尤其是在拿出陆崇的卡之后。他被请进高级vip休息厅,有点心吃有茶喝,还有一列模特穿上当季新品在他眼前走秀,任君挑选。
简直就和在家里的时候一样。
然而这是“外面”,是他终于踏入的真实世界。每当想到这一点,他的购物欲就被刺激得更旺盛一分。不仅买了当季的大衣皮衣夹克衬衫西裤腰带袖口,还买了各种款式的帽子来搭配。连几个月后的高级成衣定制都爽快签单。
刷别人的卡超开心的。如果不是审美有讲究,他能把自己穿成一棵圣诞树。
他换了件黑色刺绣羊毛圆领衫,外披一件休闲西装外套,风流倜傥贵公子的气派立刻便被衬了出来。
衣服一穿整齐,那张俊俏绝佳的脸蛋便更加抢眼。店里的导购脚步前后不离地跟着,说话间都忍不住地在往他脸上瞄。
“你皮肤真好哇,真的好细好白哦,像从来没有见过阳光一样。”
“当然啦,”林雪河说,“因为我是吸血鬼嘛。”
大家都当成冷笑话,很捧场地哈哈大笑。
他没觉得哪里可乐,倒是有点被吵到,就起身往下一家走,逛来逛去,日暮时才意犹未尽地回酒店休息。
晚上收工回酒店,陆崇进门,差点被随地堆放的购物袋绊倒。
仿佛穿进《了不起的盖茨比》拍摄现场。各大奢侈品门店的手袋占满了茶几和餐桌,都找不着地方放了,剩下的一半只好堆在地上。
陆崇平淡地瞥了一眼,抬腿跨过满地奢靡的障碍,“都买了什么?”
“漂亮的东西。”林雪河美滋滋道。
他买了新的抱枕,用起来比酒店的舒服许多。还有新的水晶杯,正好用来装他新买的红酒,配上奶酪和火腿。
倒是很会享受。酒已经醒好了,带着一点果木清香,陆崇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
回来的路上,他让助理去查了杨岭的消息,几通电话后确认人现在没什么事。没接到戏,只好在家逗逗孙子。
他几句话讲明了今天在剧组的见闻,摇晃酒杯,心情有些复杂,“这样或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别人的命运和我有什么关系?”林雪河并不意外,懒散地躺在沙发上,淡金色双瞳望着他。
“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就好了。”
陆崇没有说话。
他其实没有什么资格质问,毕竟林雪河这么做是在替他出头。他反而要去怪罪,就显得矫情又莫名其妙。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圣父体质。
但心情还是很微妙。
大概还是因为在剧组受到的冲击,发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居然只是一句话造成的。漫画里才看过的“言灵”居然真实存在。
又或者是因为,血族和人类的价值观确实不一样。
林雪河不懂他为什么蔫巴成这样。
毕竟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血族,不了解人类的脑袋瓜怎么运转也很正常。
他对自己向来宽容。难得今天心情好,起身从最近的购物袋里拿出一样,递给陆崇,“喏,给你买的。”
陆崇意外地接过,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印着大logo的丝绸领带,“真是给我买的?”
他平时很少穿正装,出席活动也不会穿戴明显的logo,毕竟接商务合作会有忌讳。
“一开始不是。”林雪河说,“不过想想我以后应该也不会戴。给你用正好。”
“……”
陆崇撇嘴,“刷我的卡送我东西,真大气啊。”
“不客气。”他笑盈盈道。
他只是喜欢买些五花八门的漂亮东西,实际上自己穿衣服还是会选简单款式。
他坐直身体抻懒腰,顺手从脑后抽出一支骨瓷发簪,挑起那根领带看了看,“现在再看又觉得还是漂亮的……唉,话都说出口了,还是送给你吧。”
他刚刚一副被逛街耗尽力气的样子软倒在沙发上,后脑勺被压得严严实实。陆崇这时才发现他剪了头发。
昨晚盖住膝盖的离谱长度已经被剪成了过肩的狼尾,上层的碎发自然垂落,下层长发则被簪住。
那支骨瓷发簪通体都是奶白色,直线型没什么特殊装饰,只有簪头雕刻了一只镂空的蝴蝶。造型看起来有些妖异,“你喜欢蝴蝶?”
林雪河不假思索道,“最讨厌的虫子。”
“那你还把它戴在头上?”
“可是这根簪子很好看啊。”
“……”
“店里的人说,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
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漫不经心道,“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
“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陆崇说。
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临时决定剪掉。
一句又一句,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
“我今天下午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