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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6 章(1 / 5)

第106章

巨幅霓虹灯牌缤纷闪烁,一家三口抵达夜总会时,门口人流如织,正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段。

站在售票窗口前,狄思科不满地嘀咕:“咱不是来捞人的吗?怎么还得买门票啊?”

“没门票保安不放人。”于童再次尝试劝阻,“要不你跟儿子在外面等吧?我速战速决,处理完就出来。”

狄思科麻利地掏出五十块钱,买了两张门票。

他得跟着一块儿进去!

于童只好变出一大一小两顶鸭舌帽,给这对父子戴上。

“里面有记者。秦勉还没捞出来呢,别把你也搭进去!”

狄嘀嗒不乐意戴帽子,刚扣好就哼哼着伸手去摘。

被妈妈按住手背教训道:“万一被记者拍到你小小年纪就逛夜总会,小心以后娶不到媳妇!”

将这父子俩武装好以后,于童将两张门票递给了验票的保安。

可是,保安刚接下门票,就把他们拦了下来,并向狄思科怀里的孩子指了指。

狄思科无语道:“我家孩子还不到一岁呢,做公共汽车都免票,来你们夜总会还要买门票啊?”

保安比他更无语,“您家孩子还不到一岁呢,就要进夜总会啊?”

他在这里当了好几年保安,从没见哪个家长会带着吃奶娃逛夜总会。

这小孩绝对是年纪最小的客人了!

以防儿子被霓虹灯闪晕,狄思科一边捂住他的眼睛,一边跟保安解释:“我们是进去找人的,一会儿就出来了。再说,你们这夜总会也没对客人年龄提出要求呀!”

保安往小朋友身上瞄了几眼,提醒道:“里面客人比较多,您看好孩子。”

狄思科向对方道了谢,就带着一直冲人家招手拜拜的狄嘀嗒进入夜总会的大门。

舞台上的歌手穿着布灵布灵的流苏短裙,正在激情演绎一首《跟着感觉走》。

两口子正不知往哪儿走呢,就见周春晖快步迎了出来。

“童姐,我已经问过了,秦勉是跟几个朋友一起来的,金雪茜也在。记者拍到的拉手画面,可能是他跟金雪茜的。”

“他带着金雪茜跟朋友见面?”

周春晖摇头,“秦勉说他们是在门口碰上的,都是熟人就凑了一桌。”

他现在负责带秦勉,接到童姐的传呼就马不停蹄赶来查看情况了。

如果被记者拍到的女性是金雪茜,他觉得未必是什么坏事。

于童面无表情地问:“金雪茜是自己来的,还是跟朋友一起的?”

“据说是跟朋友一起,但我到的时候,她朋友已经走了。”

于童斜睨着他问:“这话你信吗?”

金雪茜也是她从歌舞团挖来的歌手。

与另几位歌手不同,金雪茜才22岁,之前一直在歌舞团参加正式演出,从没在娱乐场所走过穴。

她连歌舞

厅和卡拉OK都很少踏足,怎么会无缘无故跑到夜总会来?

十有八九还是跟着秦勉一起来的。

周春晖讪笑:“反正他俩最近在唱情歌,被记者拍到也不算是坏事。”

公司在前两个月给秦勉出了一张录音带,多数词曲都是他在日本进修时创作的。

只有三首男女对唱的情歌,是于童请港岛音乐人操刀的。

她让旗下的三名女歌手,每人与秦勉合唱了一首情歌。

不过,金雪茜的音色与秦勉最相合。

整张录音带里,其他歌曲都没什么水花,只有他俩合唱的那首情歌火了。

最近时常能在广播和音像店里听到他俩的小情歌,本地和外地的电视台也向他们发出了不少演出邀约。

已经有报纸开始用“金童玉女”

指代二人。

周春晖觉得,既然已经是金童玉女了,被拍到牵手照也没什么,正好可以趁机炒作一下。

于童嗤笑:“大家喜欢的是他俩唱的情歌,不是他们这对情侣。与其炒作他俩的牵手照,不如趁着热度让他们再唱几首歌。秦勉刚跟小雪合作,就要炒绯闻,以后换了其他合作对象,是不是也要炒?”

人家金雪茜才22岁,走的还是玉女路线,凭什么要配合他炒绯闻?

“不是特意要炒的,”周春晖无辜道,“这不是正巧被记者拍到了嘛!”

于童沉着脸说:“他俩要是被拍到在公园散步,在马路上牵手,拍了也就拍了。但是,地点绝不能在夜总会!”

夜总会在普通人眼里,就是乌七八糟的娱乐场所,提起夜总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大款、暴发户和三陪小姐。

无论秦勉,还是年轻的金雪茜,都不适合出入这种场所。

“他俩的形象必须是正面的、积极健康的,一旦有了在夜总会消遣的黑历史,很多演出机会就与他俩无缘了。”

周春晖以前是酒水销售员,转行两年也只是做演出经纪人,于童考虑的这些,他还真没怎么多想。

“秦勉和那个拍照的记者在哪儿呢?”于童问。

“我已经送秦勉他们尽快离开了,记者还在江总那里。”

周春晖原本想着将秦勉二人送走就行了,照片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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