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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 74 章(2 / 2)

月手里的碗喝了几口,甜津津的蜂蜜水让笑意也变得更甜。

见纪秋月头上戴着一根凤尾镶银珠的发簪,银簪是新的,是以很亮,他眉眼微弯,心想阿嫂戴着真好看,随即又想起自己的那根银簪。

这两天山上山下一趟趟跑,他舍不得戴,怕万一掉了,还是放在房里安心。

再说女人还好,头上有些簪子钗子是惯常的,但他们乡下的双儿总是布巾缠起头发,和汉子差不多,哪有人戴这么银亮的簪子,想想要是有人看他,他就有点退缩。

纪秋月不知他所想,笑着说道:“天冷,我看梨子还有不少,到傍晚抓把枸杞子,再放些红枣,拿黄糖煮了,又热乎又清甜润燥,从前只听别人吃,今天咱们也吃一回。”

黄糖镇上的人又叫冰糖,他们乡下常见红糖,见着块状的黄色甜糖就按颜色叫了,家里那点黄糖是沈尧青买的,想着让媳妇也吃吃没吃过的东西。

家里肉多是沈玄青打的买的,今年还留了獾子皮,一人做个毛领护脖子,纪秋月平时会有一点私心,别人不说,卫兰香这个婆婆做事说话不能太偏袒,不然她心里是会计较一下的,但家里人素来对她都好,自己有了好东西给家里尝尝也是应该的,藏着掖着算什么。

“好。”陆谷浅笑着答应,喝完蜂蜜水又出门挑柴火。

一家子在山上忙碌三天,到第三天下午,卫兰香知道沈家三房在哪里砍树,过去把沈顺旺和沈玉平喊来了,半路上又遇到石大陈一家,她打趣说笑几句,也把大陈拽来当劳力。

沈玉平比沈玄青小一岁,今年才十七,长得不算低矮,和沈玉一样都是大眼睛,炯炯有神的,因这双眼睛,六分的脸也凑了个八分的俊。

“玉平得多练练,这砍柴干活的功夫好了,以后老丈人丈母娘都得夸。”沈尧青一见堂弟过来就笑说道。

沈顺旺和周香君这几天在给沈玉平相看好人家的姑娘双儿,来沈家二房说了两次,让卫兰香帮着多打听,是以他才这么说。

沈玉平年纪小点,沈家三房日子一直都不错,没吃过什么苦,他看着要稚嫩些,一想到娶媳妇就挠头憨笑,露出一口白牙,傻儿子乐成这样让他爹沈顺旺看了都笑出声,轻拍一下儿子后脑勺,呵斥道:“多大的人了,一点老成劲都没有,别傻乐,快干活去!”

沈顺旺和沈顺福有几分像,也都是能下苦卖力气的性子,干农活是一把好手,还会赶大车,连马车都替人赶过,虽自己家买不起车马,但也能挣几个赶车钱,家里隔几日吃顿大油荤是没问题的,还能攒下一些银钱。

乡下几乎人人都是干活的好手,已经下午了,都没耽误工夫,男人把好几根主干捆起来往家里抬,陆谷和沈雁抬不动太多,就捡着稍细的木头抬了一根。

“谷子哥哥,要不我们弄两根。”沈雁抬起木头后觉得不算重。

她才十一岁,个头连陆谷都比不上,瘦瘦矮矮的,还不等陆谷说话,卫兰香听见就笑道:“你和你谷子哥哥抬一根就行。”

“行,那娘我俩先回去了。”沈雁点点头,他俩不用把木头捆起来,比几个汉子快,陆谷在前她在后,两人就先下山了。

砍好柴后还要一段段锯开,这样好塞进柴房,省得堆在院里下雨下雪打湿了。

锯木头在院里,不用在外面跑,家里只有一个大锯,沈玄青沈尧青轮番上阵,有时候他俩不在,给大陈家和三叔帮忙抬木头去了,陆谷就和卫兰香在院里锯,一个人弄不了,两个人拉大锯就轻些。

好几天院里都有木屑,这些木屑也没扔,太阳一晒又轻又干,能留作火引和草绒一起用。

晌午饭吃过,陆谷洗完碗见沈玄青在院里锯木头,就过去把锯好的几段抱到柴房,放下后再抬手,一个不小心被粗糙树皮刮到了手背和手指,皮破了但只渗出一点血,肉眼可见血就止住了。

经常干粗活就是这样,陆谷看一眼没放在心上,出去后沈玄青瞥见他手背上的破皮,停下手里的活问道:“蹭破了?”

“嗯,没流血,不碍事的。”陆谷答道,见地上不少木屑又去拿扫帚。

冬天本就容易长冻疮,又干燥,手也容易干裂,前两年沈雁就是,手上长了冻疮又疼又痒,手指也红肿,结痂看起来更是凄惨。

因此去年他猎到獾子就给家里留了獾子油抹手脚,还买了一点棉花让卫兰香给沈雁缝了个筒袖,筒袖是圆筒状,能把手伸进去,若一只手的话能往胳膊上拉,套在袖子上,冬天不干活了就把双手塞进筒袖里,布里缝着棉花到底暖和。

冻疮一年长了,后头容易年年长,不知道陆谷有没有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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