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十六七岁的少女,在连续遭遇枪战、被抓以后,会是什么反应?周蕊还真不知道,反倒是她被抓时,那纯天然的懵圈样儿,让人丝毫都没有怀疑她。
太镇定吗?不会啊,要知道这是一个会对身负重伤的路人施以援手的少女,不会那么容易受到惊吓的。
她那种半是懵圈半是镇定的样子刚刚好,甚至前面两天都没有人来提审她。
“姓名?”
“周蕊。”
“性别?”
“女的。”
“出生年月?”
“……”
前面的问话都很套路啊,为什么问到这里好像变样了,不是应该问年龄的吗?
大约是看出周蕊的疑惑,提审她的小哥居然还好心解释了一下。
“你们华人还讲什么周岁、虚岁,所以还是我自己算得好。”
“1989年10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照实说呗。
就是隔壁的闻程祎啊,他的出生年月就只能靠编了,要不然把大清历扯出来会吓死人的。
“你来了两天了,我们对你的需求也都是尽量满足的,不过如果你接下来不配合,可能就享受不了这样的待遇了。”
这还没进入正题呢,先吓唬一顿再说。
周蕊看了眼对方,很普通的白人男子,年龄在三十五到四十五岁之间,不过,看着总归有些违和。
“我说的话,你听到了吗?”对方有些不耐烦,加重了语气道。
“听到了,你想要我怎么配合?”周蕊没说答应啊,只是让对方提出要求罢了。
“你是怎么认识托尔和玛尔斯的?”
“啥?”乍一听对方嘴里吐出的两个英文名,周蕊是懵圈的,谁啊这是?
后来才咂摸过味儿来,雷神和战神,thor和mars,王磊和赵军取名字的品味真心是,棒棒的。
“路边捡的。”周蕊说的可是实话,就不知道对方信不信了。
“捡的?这用词……那好吧,你知道他们的身份吗?”男子记录在案以后,也没深究,继续问道。
“不知道,我没问,他们也没说。”
“你为什么不问,两个来历不明的人被你们带着经过好几个州呢。”
“萍水相逢的路人,就当是搭便车咯,以后都不一定会遇到,为什么要问呢,问完还得去忘记,没得浪费时间。”周蕊讲的歪理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至少录口供的男子几次想翻白眼。
“你们的目的地一样?”
“我们要去索诺拉沙漠,他们就说同去,那就一起咯,后来他们改变主意要来洛杉矶,就把他们送过来了。”一问一答节奏太慢,周蕊索性多说了一点。
“为什么不让他们自己找车来洛杉矶,而是选择送他们来,你刚才不是说萍水相逢的路人连身份背景都可以不问的吗?”
“因为我们想来呀,洛杉矶和旧金山很近,我们打算去那里的唐人街找一些华夏特有的调味品,我们原本带的那些用完了。”周蕊说得跟真的一样。
不过,的确有去旧金山的打算,只是目的不可能那么无聊。
“你们带的东西很多,怎么会用得完?”真头大,为什么他要被派来审讯一位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