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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湛不荒唐(10)(1 / 3)

等第二天一早,萧靖把砂锅里的红烧肉热一热,滋味就更足了。

在不考虑隔夜菜是否致癌的情况下,这种隔夜的肉菜比当天现吃还要美味。汤汁的味道都浸泡进去,再重新加热后,滋味就更加浓郁了。

如今是秋天,夜里的气温较低,不怕红烧肉变质放坏。

再尝一口咸淡,当真是味美汤鲜。

“不错。”

萧靖拿了一块热乎的蒸饼,就着红烧肉,当作不伦不类的肉夹馍来吃。这便是他的早饭,红烧肉炖得软烂,还有米酒的香甜,豆酱的鲜味不错,如果换成现代的酱油会更好。

他几口吃完,擦了擦手,便开始继续干活。

王府做饭的大师傅都扒拉在门外,看着王爷把一粒粒四四方方的肉装进去小坛子,再用油纸密封好。他们想要偷师,萧靖也不怕,中华上下五千年,菜谱是怎么学都学不完。

他反而指示起人,让旁人给他干活。他在王府里就是老板,老板不叫你干活,你还慌呢。

“手都给我洗干净,不能碰过生水。”

“还有你,指甲黑得这样子,拿皂角粉洗干净再进来。”

“抹布呢,这条抹布那么黑,你还拿手在上面擦?”

长广王的一番挑剔,让厨房里好多人都无地自容。原来他们在工作中犯了那么多错误,王爷都一一容忍下来。

他真是宽容的人啊!

年纪最大的烧火师傅都拍着胸膛,承诺道:“王爷您放心,老奴一定会给您做好的。”

王爷的宽容为他赢来了别人的爱戴,厨房里的人干活得更卖力了。萧靖指挥着众人在每一个装肉的坛子里加一勺肉汤,红烧肉的肉汤拌饭简直是人间美味。

吃的人应该会很幸福。

这么一小坛红烧肉,按照三乘三的位置来摆放,当中只有九粒肉。本来长广王这个吝啬的人,打算一坛装四块肉的,但四四四不好听,送给皇帝肯定要被人骂。

长长久(九)久(九),那就顺耳多了。

萧靖提着一个竹篮子,里头装着红烧肉和好几罐猪肝粉。他洗了个战斗澡,去去厨房里的油烟味,然后收拾得人模狗样的,坐着马车就要去皇宫。

他身上挂着尚书令的官职,但上班开会还用不着他。说到底原身还是个十四岁的初中生,就这年纪毛都没长齐,他有资格决断国家大事吗?

只因为他是皇帝的亲弟弟,才走后门能当大官。萧靖也懒,干脆连到单位摸鱼都没去。

大家都心知肚明。

初中生应该干什么?

吃好喝好,积极锻炼身体,尊老爱幼,那就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他来得时候不巧,高洋正在太极殿开会。他先是去到太后的仁寿殿,昨日他派人送了两条大猪腿过来,不知道亲妈吃了没。

“母后,好吃吗?”

“好吃。”

娄太后都五十岁了,她是一个传统的鲜卑女人,更爱吃牛羊肉。她见儿子一片孝心,不忍心让孩子失望,明明不爱吃都说好吃。

“母后,儿臣带了红烧肉过来,您要不要赏脸尝一尝?”

萧靖不等人回答,就让太后身边的嬷嬷去拿蒸饼过来,再要了一个烧茶煮水的小炉。小火炉上面架着装肉的小瓷坛,慢慢煨着,肉的香气很快就飘出来。

娄太后眨了眨眼睛,道:“好香啊……”

她突然发现猪肉居然也变得有滋有味的。

萧靖等到肉汤冒着小泡,咕噜咕噜沸腾的时候,把火一关,将连肉带汤全倒在盘子里,亲手端上去给亲妈。他介绍道:“此肉颜色焦红,故名作红烧肉,不仅肉的味道极品,连汤汁也十分美妙……”

都不用他说,娄太后无师自通地将蒸饼蘸着肉汤来吃。

她都一把年纪了,老公也没了,完全不担心自己发胖失宠的问题。太后娘娘的胃口好,红烧肉连吃了三块,肉汤泡饼吃了一个。

这还是她吃了早饭的情况下,不然她能吃更多!

“这个红烧肉的味道好,比昨天烧的猪腿好吃多了。”太后捧着消食解腻的茶水,“步落稽,你留下方子,我让他们把猪腿也这样烧。”

“好。”

萧靖的心思灵动,他写了一道红烧蹄膀,再来一道的肉丸子的方法。红烧蹄膀的滋味不输红烧五花肉,而猪大腿不如蹄膀滑嫩,添加肥肉剁成肉丸子,不会浪费。

北齐皇族不禁牛肉,用猪肉和牛肉混合的肉丸,更好吃。

他留下一罐猪肝粉给太后,说吃了这个能明目补血,让她一周吃一回,放在肉粥里拌匀了吃。

“这是何物?”

娄太后很好奇,她打开猪肝粉的子,里面的东西看着就跟……泥土差不多。

当儿子的,总不会喊亲妈吃土吧?

“这是猪肝烤的粉,您眼睛不好,都是以前做针线活熬的,吃这个能补补。”原身的记忆中,娄氏年轻的时候经常给孩子们织布裁衣,“母后的眼睛不好,儿臣恨不得不要这衣裳,好让母后轻松几分。”

少年说着,眼眶都红了。

这是高湛留下来的真情实感。

娄太后拿帕子擦了擦眼睛,她生了那么多个儿子,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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