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样个孩子, 叫他念叨好几天, 可使人去查了?。”冯明恩呷了口极品铁观音,抬眼看向夫人林氏。 林氏这次是陪丈夫回南州府祭祖,那天恰巧路过临河镇,皓哥儿见外面集市热闹吵着要出去玩儿, 这才引发了后面的事。 原本娘家送过来一个管教好的庶子给皓哥儿做伴读, 却是个木讷的,别说皓哥儿看不上, 就连她自己都看不顺眼。 她看上周锦钰源于几个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儿当然是聪明机智,在当时那种紧张情形下能够举一反三, 由她娘呛水想到救皓哥儿的法子, 就算是大人都未必能做到。 世人皆爱美貌,周锦钰小小年纪便有此姿容,长大后必定不俗,将来替儿子办起事儿来必然会多有便利之处。 才貌俱佳,加上年龄也合适,懂一点儿事儿, 又似懂非懂,带回去管教好了, 必定会成为皓哥儿的一大助力。 还有些极隐晦的东西, 她不好对冯明恩明示, 显得她心思太过歹毒。 林氏殷勤地俯身替丈夫蓄上热水,道:“妾身已经使人查过, 乃是家境贫寒的良家子。” 她刻意强调说对方家境贫寒, 却绝口不提周锦钰乃是家中独子, 其父更是有功名在身的学院书生。 冯明恩闻言点点头, “既是入得你眼,想必不差,难得皓哥儿自己又喜欢,你看着办了即是。” 林氏是冯明恩的继室夫人,比他小了十几岁,皓哥儿则是老来得子,他对这母子二人多有疼宠,林氏的大哥在朝堂混得顺风顺水,也是多亏了他这礼部尚书的一路提携。 *** 大年初七,一行车马队伍进入到周家庄,高车驷马,前呼后拥,数名佩刀青衣护卫并丫鬟管事随行,直奔周家而来。 穷乡僻壤的乡下人那曾见过这等排场和气势,或是驻足观看,或是躲在自家门洞后探头探脑观望。 猝不及防毫无准备的周家众人手忙脚乱把贵人迎进门儿,周老爷子嗓子发干,双腿抖地几乎站不稳,他自是认出了林氏和那天被救的小娃,只是万万想不到对方竟然是如此贵重的身份。 对乡野小民来说,县太爷就已经是遥不可及的大官了,来人竟然自报家门乃是礼部尚书家眷! 礼部尚书是干啥的,周老爷子没有直观的认知,但也知道挂了尚书两个字儿,那就是顶顶大的官了。 他不清楚,周二郎却是心中震惊,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部掌之①。礼部尚书,堂堂正二品的京官,且是最有实权的那种,科举考试就归他统管,不知道多少考生削尖了脑袋想和他攀上关系,与他成为名义上的师生关系。 所以,自己是万万得罪不起的。 林氏压根儿没把周家人放在眼里,亲自来这么一趟,一来是为了名声好听,毕竟周锦钰算是救了儿子一条命,二来也是表示对周锦钰的重视,让周锦钰记住她的好。 她倒是没料到周锦钰之父竟是个如此人物,难得一见的清俊端方,雅致风流,相貌之不俗,就连她都有些许脸红心跳看,由此可以想见周锦钰长大后的模样。 简单客套了两句,林氏进入正题,“钰哥儿聪慧,甚得皓哥儿的眼缘,我也极喜欢这孩子,想着既是有缘分,不若让钰哥儿做皓哥儿的伴读,说是伴读,其实和兄弟也无差,冯家不会亏待这孩子,我亦会对他视如己出,也算是报答钰哥儿对皓哥儿的救命之恩。” 她这话一出口,周家其他人听得云山雾罩,不知道是啥个意思,周二郎却是听懂了。 把无耻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天下竟有这等不要脸之人! 什么狗屁伴读,说白了就是你冯家小少爷的高等奴仆,贴身小厮! 你儿坐着,我儿站着。 你儿吃饭,我儿伺候着。 你儿发火,我儿受着且得哄着。 你儿有危险,我儿替他挡刀。 卖身契一签,我儿就成了你们冯家的掌中之物,与周家再无瓜葛,人身自由生杀大权全由你冯家掌控, 我艹你冯家八辈祖宗!恩将仇报欺人太甚! 宝贝儿子被人如此糟践,周二郎一口血险些没气吐出来,拳头在长袖里松了紧,紧了松,指甲将掌心扣出了血迹,脸上逐渐浮现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缓缓站起身来,九十度弯腰朝着林氏深施一礼! “夫人如此抬爱小儿,周凤青惶恐至极,小儿能做贵公子的伴读书生,实是他求之不来的福分,夫人大恩,周凤青铭记在心,只有一事,周凤青不敢欺瞒夫人。” 林氏没听出周二郎在“福分”和“铭记在心”上加重的语气,更不晓得周二郎九十度躬身大礼,一来是迷惑她,更重要的,周二郎怕他自己下一秒就绷不住脸上的表情,不得不把头埋低掩饰。 还有,周二郎表面受宠若惊,可他并未用“小人”、“在下”等恭敬的谦称。 此时的周二郎虽有城府,但毕竟涉世未深,非冯明恩那种热锅里滚三滚的老油条,做事还无法滴水不露。 不过林氏也就在内宅中有些小心机,且自视过高,并未看出周二郎的不妥,只认为是对方识抬举。 毕竟在她眼里,能给她儿子做奴仆,那也是别人祖上积德换来的好福分,没看林家那么多庶子往上凑嘛,只不过娘家虽然重要,但比不过自己的儿子重要,伴读这么重要的人选,含糊不得。 林氏脸上带了笑意,手虚抬了一下,道:“不必多礼,但说无妨。” 周凤青:“小儿自幼体弱,患有喘症,每天汤药当饭食来喝,最近经镇上薛神医调理,控制住了一些,但仍三无不时发作,若是随小公子去了京城,有名医诊治,或可控制得更好一些,但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