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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熟人(1 / 2)

李清懿闻言蹭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说真的?”

长宁小鸡啄米,“奴婢差点将甄府周围掘地三尺,连水道都没放过,几乎就放弃了,谁知方才回来的路上,奴婢肚子饿了,想去榆树胡同去吃些东西,就看见一个女人带着兜帽低着头匆匆走过。”

众人闻言都紧张起来,菘蓝追问道:“是谁?”

“我只看见她的下半张脸,觉得跟贺姨娘院子里那个叫明溪的丫头十分相像,就跟了上去。在榆树胡同最深处有一件简陋民房,那人进去就没再出来。我不知里面什么情况,不敢贸然进入,就飞速回了甄家去盯着贺姨娘的院子,那个明溪没一会就出现了!脚上穿着一双粉底绣杜鹃的鞋子,跟榆树胡同里那个人穿的一模一样!”

李清懿眉头紧皱:“你说的榆树胡同在什么地方?”

“距离甄家隔了三条街,已经接近城东了。”

菘蓝有些不能相信,“就算贺姨娘屋子里真有密道,也挖不了那么远吧?”

长宁也有些迟疑,“我先头也这么想,可那个女人应该就是明溪,她是个不会功夫的,既然与我差不多同时到甄府,她就不可能是在我离开榆树胡同之后,又从屋子里出来往甄府返回的,必定是在进屋之后,就从密道往甄家走了!”

李清懿凝眸说道:“是远了些,但贺姨娘已经藏在甄府这么多年了,就算一天挖一点,也早就挖通了!关键是,她为什么要将密道的出口挖在榆树胡同。”

菘蓝脑中灵光一闪,“难道是穆元昌口中的女儿藏在附近?”

“很有可能,先让大武去榆树胡同盯着动静,看看那间小院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人出入。”

长阑应道:“奴婢这就去跟大武说一声。”

李清懿继续问长宁,“你怎么会想到去榆树胡同吃饭?是以前常去的地方?”

长宁点点头,“榆树胡同有一家小饭馆,铺子的掌柜是一对夫妻,当年是从北地逃难来的,之后就在京城落了脚,一晃过去二十多年,已算是半个京城人了,奴婢是偶然寻得那处,很喜欢北地菜式,时常会去。”

“北地菜式?倒是稀奇。”李清懿想了想,“不如我约上甄珍和妙儿,就以品尝北地菜做借口,去那附近转一转,说不定会有收获。”

长宁今日没吃上北地菜,就赶回来禀报,正馋得流口水呢,一听这话,双眼就是一亮。趁着李清懿给甄珍写帖子的功夫,拉着菘蓝给她介绍菜式口味,给菘蓝馋得口水直流。

隔日。

李清懿几人仍是在李家汇合,换了方便出行的男装,然后一起出发去榆树胡同。

姜顺驾着马车东绕西拐,装作找不到地方,兜了好几条巷子,将周围都过了遍眼,才到了吃饭的地儿。

天上柳絮飘飞,给春日的生机又添了几分惬意。

大概是没到饭口的关系,长宁说的铺子在毛茸茸的飞絮中显得安静异常,没看见有什么人进出。窗棂上红漆斑驳,旁边扭歪着一棵粗壮高大长满了碧翠枝叶的榆树,不知是铺子和榆树谁依偎着谁。

低平的屋顶上还有些细溜溜的草在风中飘摇,黄木门的把手上斜插着一只透白的杏花。门头上挂着一块小小的牌匾,写着陈记小馆。

胡同里,几个孩子在远处嬉笑跳闹,相互追打着,在彼此的脚下投掷石子。

甄珍已经迫不及待,推着李清懿姐妹俩进门。

屋里是几张四人方桌,配上几把椅子。屋中间一个黄泥小炉,放着茶壶,冒出袅袅热气。

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正在拨弄炉中的炭火,见几人进来,扫视一眼,瞧见长宁,热情的招呼道:“来得正好!新杀的猪!”

长宁笑着点点头,喊了一句老陈,便引着李清懿等人坐下。自己则领着菘蓝和姜顺坐到了旁边一桌。

李清懿对这小店面的印象极好,觉得这里仿佛是在繁华中遗世独立的隐士高人一般。

甄珍到了哪里都会忍不住叽叽喳喳,说道:“听长宁说,这北地菜口味重,上回跟你们在灯会上这吃了一大堆东西,回到府上,我都不敢在我娘面前张口说话,足足忍了两天才敢随意开口,真是给我憋了够呛。”

李清懿和李妙苒笑不可支,李妙苒道:“你这个小笨蛋,不是说让你切了姜丝和着醋在口中含一会儿吗?”

甄珍愁苦道:“我哪像你们,我娘什么样你们还不晓得,我身边的丫头都被她收买了,我哪敢大张旗鼓的去含什么姜醋,若是被她捕着影,得在我耳边唠叨半年,下次可就别想出门吃东西了!我可是对那些好吃的念念不忘呢,回去还想了好几天那滋味!”

百姓家中常见的菜肴在世族大家并不多见,世家饭食讲究文雅清淡,街边小吃则只有一个讲究,好吃。

三个姑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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