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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最高苏维埃(2 / 2)

那么,就必须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这个方案必须让斯大林同志接受,并愿意鼎力支持它。

作为重生者,维克托前世的时候没有接触过苏联的情报机构历史,不过,他对国内的情况,以及欧美一些国家的情报机构运作还是有所了解的。

实际上,在维克托看来,在国家安全问题上谈法制,完全就是个悖论,因为对于联盟来说,国家安全问题始终都应该是优先于个人利益的,也可以说,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国家安全大局。

因而,从这个角度上看,斯大林同志的想法才是最合理的,他需要的是一个平衡,希望既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好国家安全工作不受影响,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联盟的法制建设进步。

在维克托前世的时候,美国人在七十年代也曾着力解决这个问题,当时主要是受了水门事件的影响,美国人才在参议院弄了个“丘奇委员会”,又在众议院弄了个“派克委员会”,专门用来监督和调查国家安全机构的工作。

在美国,不管是参议院也好,众议院也罢,都属于是立法机构,而在联盟,属于立法机构的是什么部门?毫无疑问,就是最高苏维埃,不过,在现如今的联盟,最高苏维埃的象征性意义更大一些,实际的权力却是基本谈不上的。

尤为重要的是,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里,最高苏维埃的权力一直都在弱化,不管是什维尔尼克还是加里宁,都是没有什么实权的。

但是,按照苏联宪法的规定,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主席,才是地地道道的国家元首,与国内的国家主席是一样的性质,可天知道斯大林同志是怎么想的,他似乎始终对最高苏维埃主席这个位子不感兴趣。

如果……

当然,现在这里考虑的依旧是如果。

维克托想着,如果自己向斯大林同志提交一份报告,建议斯大林同志兼任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一职,同时,在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之下,组建一个执行委员会,专门负责对国家安全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和审查,那又会如何?

没错,现在谈的问题是法制的问题,而这次的质询,则是打着法制的幌子,考虑对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和内务人民委员部加强监督和管理。

可中央书记处是什么样的部门?那是党的部门,与法制或是国家安全工作有什么关系?在这个问题上,让中央书记处参与进来,就是完全的党政不分。

而既然是法制问题,自然就要从法律的角度考虑,但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也好,内务人民委员部也罢,他们的地位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是平等的,因此,后两者当然不可能掌握对前两者的监督或是审查权,否则的话,等于是给国家安全机构降格了,若是那样的话,就得考虑最高检察院亦或是最高法院中存在反革命分子怎么办?

所以,如果将监督和审查国家安全机构的权力,归入到最高苏维埃之下的话,那么一切就都合理了,甚至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与内务人民委员部的主席、人民委员,都可以由最高苏维埃来任命。

最高苏维埃作为联盟的立法机构,既有立法的权力,也有解释法律的权力,因此,它可以在实际工作中,制订相应的法律,来确定国家安全部门的权责与行动准则,同样也是名正言顺。

另外,维克托不仅准备以报告的形式建议斯大林同志兼任最高苏维埃主席,还准备建议他兼任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书记以及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职务。

维克托相信,只要他能够给出足够的理由,相信斯大林同志应该会对这个提议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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